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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 兰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2022-04-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2-000011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4-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兰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 兰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2-000011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合法性审查
发布日期: 2022-04-05

一、审查过程

我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对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初步确认,后安排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临沂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法律顾问审查意见,最终出具此报告。

二、审查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该决策作为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重要制度保障的和儿童全面发展、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属于全区特定群体方面的专项规划,因此该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

根据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职责(《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四章地方组织)的规定,其职责之一为“(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同时,兰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因此,区妇联起草该决策提报区政府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2021年,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启动了区“十四五”“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工作起草组,组织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根据省市“十四五”“两个规划”,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和需求,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区“十四五”“两个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发展领域和主要框架,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先后两次向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区“十四五”“两个规划”审议稿,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上审议通过。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两个规划”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立足解决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区情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坚持全面保障和特殊保护相结合,既有对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也充分体现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统筹解决城乡、区域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问题,既有现实性和可行性,又有前瞻性和挑战性。以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

四、审查结论

综上,《兰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兰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作为我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履行了法定程序,可以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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