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 2、组织召开定期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负责组织好大会各专门小组对各项提案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3、宣传贯彻好教育部和全总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做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4、依法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通过各种适当方式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5、积极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特困户和困难户的摸底调查、解困工作。 6、抓好“美在家庭”建设及文明户的评选活动。 7、负责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劳动保护规定》、《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等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 8、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女职工进行理想、信念、社会主义道德,科学精神和“四自”精神教育,提高女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9、向上级妇联组织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代表女职工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10、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美在家庭”、“巾帼文明队”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女职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11、培养、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 12、组织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活跃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3、积极参与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