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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五中学餐厅管理制度
2023-11-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15zx/2022-0000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五中学  发布日期  2023-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五中学餐厅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d15zx/2022-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五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3-11-01

临沂第十五中学餐厅管理制度

学校已建立健全校长食品安全负责制、陪餐制,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卫生防疫、食品召回、供货商退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附:

临沂第十五中学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长:张剑峰(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隽国庆(党总支副书记)  张其凯(副校长)  陈翠苹(副校长)   赵海波(副校长)

 员:王开哲  李高伟  孙兴龙          朱佩锋     军  胡洪伟  郭  浩  段传振

学校校长张剑峰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长张其凯为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对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体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处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由后勤主任孙兴龙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王洪峰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综治办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长张其凯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体局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

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临沂第十五中学陪餐制度


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市区相关文件,经学校党总支校委会研究,决定实施校长教干陪餐制度。

    一领导小组             

 长:张剑峰(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隽国庆(党总支副书记)  张其凯(副校长)  陈翠苹(副校长)   赵海波(副校长)

 员:王开哲  李高伟  孙兴龙          朱佩锋   军  胡洪伟  郭  浩  段传振

    内容

 1、陪餐时要维持好所在班级学生就餐秩序兼顾本年级就餐秩序。

 2、监督检查饭菜的质与量并及时反馈

 3、反馈就餐卫生并及时督促清除

 4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积极与学生和家长交流,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提出的意见及时研究反馈。

 6、值餐领导要认真填写陪餐记录。

  

 

临沂第十五中学校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剑峰(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隽国庆(党总支副书记)  张其凯(副校长)  陈翠苹(副校长)   赵海波(副校长)

 员:王开哲  李高伟  孙兴龙          朱佩锋   军  胡洪伟  郭  浩  段传振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由孙兴龙主任兼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社区医院王院长13589654066)求援,拨打兰山区医院(8199081)“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主管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总务处落实),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吴学军校长15953902816)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教体局疫情防控办公室(8184032)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社区医院王院长13589654066)兰山区疾控中心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兰山区医院(8199081)“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政务处设立,陈翠萍兼任组长),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综治办落实),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附:                                                    

1、 区食药局电话:13608908080

2、 兰山区医院电话:0539-8199081

3、 区教体局基教科电话:0539-8184032

4、 西郊派出所电话:0539-73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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