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中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规定 | ||||||||||||||||||||||||
2022-12-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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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学习和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法,对全面检查教与学两方面的情况并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各年级、各学科考试行为,有效发挥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校考试管理工作更加合理、有序,有据可依,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考试分为当堂检测、单元测试(含章节测试、阶段性测试)、月考、期中期末(含一轮二轮、高考模拟)等考试。 2.当堂检测、月考一类的考试由学科教师自行组织;单元测试(含章节测试、阶段性测试)由学科备课组长协调,备课组统一组织;月考由年级或级部统一组织;期中期末(含一轮二轮、高考模拟)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 3.各级各类考试在试题的设置方面,都要注意层次性、科学性、难易性、区分性,注重基础知识,注重与所学内容的有效链接,照顾到不同层面的学生。命题要“立足教材、着眼能力”,以课本为主,以教材内容为范围,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查,将课本的重点例题、习题加以改选作为试题,侧重于基本题,中档题,质量要高,分量适当。 4.不论是什么层次的考试,都要认真组织,严密准备,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5.对于学生的答卷要认真批改,除当堂检测外,其他测试都要做到全批全改,及时批改,备课组流水批改或统一批改。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错题统计和试卷分析,并及时进行试卷评讲,同时,要求学生把错题做在错题本上。 6.要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激励导向功能,搞好分类评价,搞好成绩分析。要考出士气,考出信心,考出干劲。 7.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良好的考试风气,是培养学生良好学风的有力保障。学校及各年级在加强学生考试管理的同时,也要抓考教师的监考工作,将监考工作纳入到教师工作考评量化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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