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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河实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2025-05-2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yhsyxx/2022-000001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5-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yhsyxx/2022-0000013
发布机构: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20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计划与总结10分

1.学期初个人教学工作计划(5分):内容包括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措施,教学进度等。

2.期末总结(5分):学期末各位教师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写出总结。         

计分办法:以上计划或总结于当月进行考核,不交者记“0”分。 根据完成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各计1-5分。

二、集体备课10分 按时参加的计0.5分,迟到、早退等扣0.3分,不参加的不计分。未能在集体备课前完成主备稿的每次扣2分。

三、个人备课40分(按考评方案赋分,折算成40分) 检评量化赋分标准(满分100分)

①达到规定备课次数。(20分)

②有教案顺序号(5分)

③有使用日期、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等项目齐全。(5分)

④教学过程设计详实、环节清楚、项目齐全。(10分)

⑤教案实用性强,既有知识体系,又有教法学法设计,体现师生双边活动、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30分)

⑥体现集体备课,落实二次备课。(20分)

⑦书写认真工整。(5分)

⑧落实先周备课。(5分)

四、课堂教学30分

①每学期开设至少一节公开课计15分,含各组集体备课安排的先行课、教务处安排的示范课、研究课、汇报课等。

②学生评教15分。每学期从每位教师任课班级中任选一个班级测评赋分。

五、作业质量30分(按考评方案赋分,折算成30分)  

(1)书面作业批改计10分。

①语文大小作文间周1篇,读书笔记每周1次(每次至少一页500字)。日记和周记不算作业。

②数学每周不少于3次(一页纸上最多两次作业)。

③英语书面表达间周1次(每次一页)。作业每周2次(每次一页),各年级为30次。

④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2次(一页纸上最多两次作业)。

⑤美术作业每学期不少于10次。 批改要有记录、有讲评、有等级评价、批改日期和补教补学措施。 计分办法:教务处和年级组从作业布置数量、质量和记录等方面进行检评一次,量化记分。每次抽查任课教师所任班级的所有作业,作业本数要与班级人数一致,作业次数与规定次数要一致,少1次扣0.5分,作业不规范,书写潦草扣0.5分 ;批改次数与规定批改次数要一致,少一次扣0.5分,无批改符号和质量评价等级扣 1分。批改记录与批改内容、次数要一致,少一次扣0.5分。作文按要求装订,不按要求扣0.5分。

(2)同步学习或自主练习等资料批改质量计20分。教师要认真收查、及时批改、讲评反馈,学校根据教师批改质量、学生完成和纠错质量检查赋分:期中检查计5-10分,期末检查计5-10分。

六、单元检测20分

要求(1)一个学期每班级语数英8次、理化6次、史地生政4次,期中考试前完成一半。每单元试卷装订成册并加封面。

(2)老师全批全改,禁止让学生批改。及时讲评和纠错、及时补教补学补测,错题重做,空题补做。

计分:每少一次或测试了不批改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由学生批改每次扣5分。学生不纠错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七、专业发展10分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校本培训计划,积极参加远程研修、继续教育培训、读书体会与交流、讲述教育故事、教学基本功比赛、多媒体使用技术达标、课堂教学比武、综合能力展示等活动,根据参加活动的数量和质量赋分,一等10分,二等7分,三等5分,不参加者不得分,从网上下载读书体会、弄虚作假者不得分。

八、校本课程(社团课程)开发与实施20分

教师根据学校实际、学科实际和素质教育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积极开发适应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的校本课程和社团课程并组织实施,根据课程开发质量、实施数量和质量分等赋分,一等15-20分,二等10-14分,三等2-9分。

九、听评课20分(按考评方案赋分,折算成20分)

(1)听评课要求

①老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工作不满3年的青年教师不少于30节。填写评课记录表,听后组长组织反馈评价。

②听课记录本封面的时间、目录及每节课的项目齐全,评价认真详细。

(2)听评课赋分标准 根据实际课堂检查听课数量和听课记录本数量和质量量化记分。

十、教科研10分 年度内教科研立项及结题5分:有立项的课题,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有完整的教科研档案,有规范的过程材料,确实进行课题研究的,立项区级1分,市级及以上2分;结题区级2分,市级以上3分。 年度内区级以上教科研成果5分:教科室(所)评选认定的教科研成果(以实验方案、立项证明、 鉴定报告和获奖成果证书等为依据)一二等奖,省级及以上5、4分,市级4、3分、区级3、2分。首位作者按以上标准加分,其他按位次依次递减1分加分,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按最高等级分值记分,不累计。(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仍视为相应级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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