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河实验学校教师工作量评估办法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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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赋分包括基础分、课时赋分、附加赋分。其中基础分为10分,课时赋分和附加赋分20分,满分30分。 一、基础分10分 正常到岗,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计基础分10分。 二、课时赋分20分 指各学科教师在每周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早读的课时量赋分(以学校课程表为准,早读以教务处安排为准)。课时赋分=每周任课节次×该科权重。 1.小学学科课时赋分:一、二年级语文为1,三至六年级语文为1.1;数学为1,英语为1,道德与法治0.8,科学0.9(含实验操作0.1);音体美0.9(其中辅导0.1,“音乐”含鼓号队、艺术团训练,“体育”含运动队训练、足球训练、课操指挥等各项体育活动;不参与的教师不计辅导权重),信息课0.8;其他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等0.7。 2.初中学科课时赋分:语文、数学、英语为1.2,物理、化学为1.1,生物、地理为、道法、历史为1;音体美信0.9(其中辅导0.1,“音乐”含鼓号队、艺术团训练,“体育”含运动队训练、足球训练、课间操指挥等各项体育活动,信息含中考训练,不参与的教师不计辅导权重);其他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等0.8。 3.早读管理赋分:中学0.8、小学按0.5。 三、附加工作量赋分 1.管理人员工作量为管理权重与学科权重之和,一般不能超过20分,计算方法以权重乘20分。校长权重为1,副校长权重为0.9,中层管理人员为0.8,专职财务人员0.7。学校聘任的年级主任0.4,班主任、教研员、大队辅导员权重为0.3;教务员、政务员、安全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0.2;库房管理员、卫生保健员、实验员为0.2;各科室兼职工作人员为0.2;专用室管理员权重为0.1,办公室组长0.1。 2.教师请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替课教师按照实际代课时数/20计入周课时数,(每课时计0.5分)(按规定的学科课时权重赋分),并相应减少请假教师的周课时赋分,自行换课不计入。 四、计算办法 工作量得分=基础分+课时赋分+附加工作量赋分。 五、工作量赋分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的部分除以10纳入突出贡献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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