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2025-05-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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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管理制度如下: 一、考评项目与权重 (一)师德测评(50分) (二)出勤情况(100分) (三)教学常规(200分) (四)教学成绩(550分) (五)工作量(100分) (六)附加赋分(10分) 二、考评成绩的使用 1.教职工综合考评分学期进行,每学期结束时公示考评成绩。 2.市区级优秀教师等各项奖项的评选,根据上级分配名额按综合考评成绩推荐。 3.依据教职工综合考评成绩,以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教师自行选择确定各类荣誉称号,及年度考核或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4.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按照教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5.同期区级或以上奖项不重复获得。 4.如果本人主动让出,按照名次顺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考勤低于50分,评优树先和年度考核优秀一票否决。 (2)有意见不按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管理人员吵闹或越级上访者。 (3)逼迫学生转学、辍学、留级或不参加考试者。 (4)教学不认真,成绩低下,经测评有40%以上的学生及家长不满意且要求调换者。 (5)违反师德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6)违反学校其他管理制度被一票否决者。 6.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则与上级文件为准。 《师德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的实效性,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临沂兰山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办法》。 一、评估标准 1. 教师始终为学生楷模,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55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全力实施素质教育。 3. 为人师表,仪表端庄,礼仪得体,以德立身,以学立业,团结合作,共树形象。 4. 热爱学生,不歧视、挖苦、排斥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做好学生的护导师。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评估办法 评估采用评议和过程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评议分“学生、学生家长、教干教师”几个层面。 1.学生及学生家长评议(10分) 2.教干评议(10分) 3.教师评议(10分) 4.过程管理(20分) 三、扣分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下列标准扣分。 (一)终身学习 懂法守法 1.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教学中如发现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酌情扣分。 2.教育教学理论、法规及师德学习笔记达不到学校要求扣5分。 (二)爱岗敬业 严谨治学 1.工作中不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离职,发现一次扣10分。因不作为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师德一票否决。 2.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时间内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发现一次扣30分。 3.禁止带手机进课堂,发现一次扣10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质量考查、考试、分班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经学校查实一次扣30分。 5.同事间闹无原则纠纷或拒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者,每次扣30分。 (三)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5分; 2.对学生不一视同仁;不尊重学生人格;师生关系不融洽;讽刺、打击、歧视、挖苦学生,语言不文明,发现一次扣5分。 3.不遵循教育规律,作业布置重复、不科学,造成学生过重负担;不按要求批改作业;学生及家长不满意反映到学校或被投诉到12345等市民热线,按照《临沂兰山小学12345热线量化管理办法》处理。 (四)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1.托家长办私事或索要财物,家长举报一次扣30分。 2.向学生推销商品、课外书刊、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20分。 3.私自或以家委会名义乱收费;学期末结算不按时退费,调查属实扣30分。 4.凡是办辅导班、学屋、搞有偿家教,向社会办班者推荐学生,调查属实扣30分。 5.为学生安排“人情座位”,有反映或举报,经查实每次扣20分。 6.家长来校不热情相待,态度冷淡或有不尊重现象,家长反映到学校,经调查属实,一次扣20分。 《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教师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细则 1.空堂每节扣5分,旷值班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坐每次扣2分,坐班期间打游戏、看电影、下棋、打扑克等每次扣5分。 3.旷签每次扣1分(每周可以允许2次忘记签到)。 4.旷工一天扣30分,累计旷工3天考勤为0分。 5.集体活动(如集体备课、监考阅卷、校会等大型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或请假者均按平时的双倍计算。 6.上课期间打手机、出入教室等每次罚5分。 二、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教师请假1天以内由校委会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2.请假必须填写印有调课情况的请假条,(自行调课,请假结束后补课)年级主任签字,学校领导签字,一天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查签字后方可生效,不准捎假或打电话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事后必须补假,否则按旷工对待。教职工上班期间有事外出,需自行调课并补课,写好请假条,找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原则上电话、短信、微信请假无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电话、短信、微信请假的,需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请假教师在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凡事后不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3.教干公差、公假必须由校长室出具证明,教干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否则按旷工对待。 4.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检查、升旗、教研活动、会议时间考勤时,凡事先没写假条,检查时不在岗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对待。旷工时间自检查时间开始至旷工教师找校长当面说明时间为止。(所有捎假以及学校检查后再补假的一律无效。) 5.教职工请病假1天以上的,需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如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材料,或药单、结算清单等。一天以内的,可交门诊证明,一般小病事先请假按事假处理,每天按6节计。(每人每月享受6节事假)如因急病不能面请的,要在电话请假后一天之内交指定医院病假条,(可由家人面交)否则按旷工对待。结婚体检、产前检查、可按病假对待。 教职工患慢性病,需要定期治疗的,需出具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全校公示后。合并计算病假。 连续病假一周内的,休息日扣除。一周以外的不扣除休息日。 在三个月内有病未愈再次请假的,其病假时间合并计算,按连续病假处理。 危重病号住院治疗,其缺勤处理,视病情发展另行集体商定酌情处理。 6.会议考勤严格按会议通知时间考勤。如有特殊原因晚到会,要由本组教研组长或年级主任代请,无故不到会者按旷工一节处理。 7.凡学校组织期中、期末考试等大型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校长批准方可。考勤一律加倍计入。 8.未履行请假手续,查岗时,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9.学期内累计事假达10天及以上者;病假达20天及以上者;病、事假合计达20天及以上者;不参加学期末工作质量奖的量化评比。学期内,因产假到岗工作不满一个月者不参加工作质量奖的评比。 10.班主任、有早自习辅导任务的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所有教师预备铃前到校。 三、休假规定(学校允许的各种休假) 1.婚假:根据目前《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者可享受7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 2.老教工子女婚嫁假3天。 (1)教职工兄弟、姐妹、孙子、孙女结婚,准假1天。 (2)婚假须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规定时间内不予扣分,超出的时间按相应的假对待。 3.丧葬假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亡故,准假3天。 (2)祖父母亡故的准假2天,叔伯父母亡故的准假1天。 (3)其他亲属亡故准假1天。 (4)规定时间内不予扣分,超出的假期部分按事假对待。 4.女教工小月份流产休息,按病假对待,休息时间不超过14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对待。如有特殊情况学校研究待定。 5.女职工哺乳、每天给予1小时时间(早上可晚到30分钟、下午早走30分钟),哺乳期自上班之日起至一年内。孩子上幼儿园的教师,每天下午给予15分钟接孩子时间,自上幼儿园至上小学。享受优惠的教师要按要求上下班,持证,不得自行拖延或提前,否则按旷工处理。(升旗、教研活动、教工会议除外。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的,只夫妻中的一方享受此优惠) 6.产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版),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妇都将享受产假,在编教师158天,聘任教师98天(以上产假时间均不含法定假期)。男教工妻子符合计划生育的生产,可享受7天陪护假。 7.教职工在法定假期内参加函授学习且时间与学校集体活动冲突的,服从函授学习,学校视为出勤。但应向学校出示参加函授学习的通知或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学校不予承认,以旷工对待。正常上班期间参加函授学习,一律按事假对待。 四、奖惩规定 1.学校实行教师考勤情况月公示制。 2. 学校设立考勤奖、并实行出勤情况扣分制。考勤满分为100分。一学期累计没有请假和迟到旷工现象的,综合考评奖励20分。考勤分数纳入教职工综合评估量化。 3.教职工每月累计事假1天以内,迟到和早退合计8次以内不扣分。超过规定天数按以下标准扣分。 (1)每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每小时扣1分。每天扣6分。 (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1天,每小时扣1分,每天扣6分。 (每天按6小时计算)。 (3)每月迟到与早退累计超过规定8次,每次扣1分。旷工1次扣10分。(说明:教务处教学常规检查时发现空堂没有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1次对待。) 4.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长期病假报教体局备案,并按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一学期内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旷工3次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 6.女教工怀孕期间请假,可以按病假或产假对待。 7.在文明奖发放时,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按照每天100元扣除,(市级文明校园每天200元)扣完为止。 五、备注说明 1.学校及法定的教工婚假、子女婚嫁假、丧葬假均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2.连续病假一周内的,休息日扣除。一周以外的不扣除。 3.假日期的计算:用于办理丧事的时间不足5天的,可用前边与办丧事连在一起的事假补,仍不足的,也不再用别的时间请的假补。 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葬假,大病需要长期住院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计入教师工作量。其它自己调课,请假过后,自行补课。 《教师教学常规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对教师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科学评价,激励广大教师爱教、乐教、务教,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和主人公意识,推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本着全面、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教师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公平公正公开 3.优劳优酬 4.实事求是 二、考评标准及考评办法 1.教师读书(30分) 任务要求: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读书活动,按时参与集体阅读活动;每月撰写一篇原创随笔作品;每学期写至少三篇《读书笔记》,内容充实;积极参加教师读书活动。 检查办法: 教师阅览室签到记录情况(20分);每学期3篇随笔作品(10分);读书笔记(10分)。 2.备课(评估量化分值40分) (1)完成学校所分配的集体备课主备任务,提供集体备课样稿、对应课件和作业设计;备课符合学科要求;课件与备课相符,且无广告信息和无关信息;作业设计符合作业管理要求(10分)。 (2)按时参与学校集体备课活动,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发表个人意见,参与集体讨论。(20分)。 (3)合理利用集体备课样稿和课件资源,根据个人需求修改,进行二次备课和教学反思。(10分) 3.课堂教学(评估量化分值20分) (1)三课活动(10分)
考核办法:教务处组织听评课小组听课,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评议记分记入教师终结积分。展示时倡导参与听课人员将从不同角度记录上课情况,以学生表现为主要观测点和评分依据。 (2)课堂巡查(10分) 教师严格依照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提前上下课,组织学生认真听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 本项按照以下五档记分: A(10)标准:按照课程表上课,学生上课习惯好,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展示活动。 B(8)标准:按照课程表上课,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为该标准得分(教师坐讲,班级纪律较差、有个别不听课学生,有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现象)。 C(6)标准:按照课程表上课,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为该标准得分(教师未按照规定上下课,玩手机或者进行其他与教学无关行为,班级纪律混乱、多数学生不听课)。 D(4)标准:教师未到岗,但学生有任务,在班长组织下有序进行学习活动。 E(0)标准:教师未到岗,学生无学习任务,班级纪律差。 考核办法:以教务处上课巡查检查结果为准。期终汇总计算平均分。 4.作业布批(评估量化分值50分) (1)课堂作业(25分) 作业设计要求:布置作业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作业设计、题目选择要具有典型性,要分层布置作业;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作业设置和作业布批次数按教研室规定执行。 作业批改要求:每次作业都要有布置、有批改、有记录、有讲评。作业批改要规范,每次作业批改都要本着“对错要判明,优劣要分清”的原则认真批改。批改必须有等级评价、鼓励性评语、批改日期和补教补学措施。 计分办法:教务处从作业布置数量、批改质量和作业批改记录等方面每月检评一次,进行量化记分。每次检查作业,作业次数与规定次数要一致,少1次扣25/m(m为作业规定次数)。作业本数要与班级人数一致,每少1本扣1分;作业格式不规范,书写潦草1人扣1分;批改次数与规定批改次数要一致,少一次扣25/m(m为作业规定批改次数),无批改符号和质量评价等级1人扣1分;批改记录与批改内容、次数要一致,少一次扣1分。 (2)家庭作业要求(评估量化分值25分) 建立学生家庭作业监控记录表(15分)。监控记录与家庭作业一致(10分)。 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通过钉钉、微信、QQ群等布置作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书面作业总量不超1小时。(如不符合本项要求,每次查实扣10分) 如因作业问题被投诉到12345等市民热线或产生舆情,按照《临沂兰山小学12345热线量化管理办法》处理,且本项不得分。 5.教研活动(评估量化分值30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地各科教学研讨活动,依据参加活动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得分。 6.听评课活动(评估量化分值20分) 提倡全体教师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在互动交流中实现资源的共享,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新上岗教师听课不少于30节。 计分办法: 听课记录本记录情况10分。每学期记录次数每少一个扣10/m(m为听课记录规定次数),同时必须表头齐全,有印象随记,有课后评价,每少一处扣1分。 听评课参加情况10分。依据参加情况多少量化得分。 7.其他活动(评估量化分值10分) 参与学校各种团队建设活动(基本功练习、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梯队活动、读写团队等),根据完成团队任务情况得分;参与上级安排的集体活动,根据获奖情况得分。 《教师教学成绩评估办法》 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的激发和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范围 一至六年级全部课程。 二、评估分工 期末考查考试由教研室统一组织。 考查学科成绩由教务处考查计算。 三、评估办法 (一)考试学科 期末考试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共550分。其中:基础分350分,量化分200分。 分别计算出全处各班级各学科95分率、90分率、85分率、80分率、75分率、60分率及平均分。全处同年级同学科进行位次比较,再根据位次计算教师成绩。 期末考试成绩量化计算方法为:350+(总班数-个人名次+1)÷总班数×200 兼带常识的教师成绩按3(常识):7(语数)的比例进行计算。带多个平行班级的计算平均得分。 (二)考查学科 由教务处组织考查。考查学科教师成绩考评(总分×0.85计入教师量化成绩) 1.上级检查抽查340分。 2.技能测试、民主评议260分。 3.考查学科单设教学质量奖。 《教职工工作量量化标准》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特制订此工作量量化标准, 一、考核范围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功能室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和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 1.任课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一个晨读计算1课时工作量。 2.备课工作量。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上课节数,每上1节课,计算1课时备课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3.教学业务工作量。教师研修记录、听评课等材料完成均计8课时。 4.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各年级学科作业量化标准(指每个班级的作业量):
音乐、体育、信息教师的作业工作量总共按6课时记入。 5.班额工作量:全校最大班额学生数为标准,最大班额每周记作2课时。其他班级计算方法是:2÷最大班额学生数×班级学生数,代多个班级的教师班额工作量为所代班级的平均数。 (二)班主任周工作量 每周计6课时工作量。 (三)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工作量 1.年级主任每周计6课时工作量。 2.教研组长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 (四)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教辅人员周工作量 教辅人员的周工作量范围在全体一线教师课时任课平均工作量的0.9倍。由任课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评估办法:X1=周上课节数+课时教案 X2= X- X1(由评委评估) 教辅人员每学期末进行述职,由教干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和部分教代会代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量化。 2.各科室科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3.学校安全值勤人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安全护导员工作量由综治办根据安排情况计入。 4.计算机维护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按实际分管机房工作量情况考核确定。 5.文艺节目排练、体育运动会训练等期间(总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内容决定)每周3课时。 6.六室等各功能室管理及辅助岗每周按1课时计算。 7.所有替课按实际课时计入。 8.其他和临时工作每周按实际情况折算课时。 《教职工获奖情况赋分办法》 根据兰山区教育局年度考核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沂兰山小学教职工获奖情况赋分办法。 一、荣誉 1.本年度获得的综合荣誉,按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0.5分。 2.本年度所担任的工作受校级以上表彰的单项荣誉按以下标准计分: 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0.3分。 3.业务荣誉,本年度获得的教学方面的荣誉。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记3.5分、2.5分、1.5分、1分、0.5分。、 以上三项每项可以累加,每项最高分10分。 二、优质课评比 凡由学校组织在区级和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学科基本功比赛中获国家、省、市、区、校一二等奖者,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0.2分。凡获得上一级一二等奖以外的奖项者,按相邻的下一级奖项的一等奖对待。教学技能比赛、示范课、公开课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奖励。区级联研课记0.5分,录像课按同级别讲课比赛降一等次赋分,与课题相关的课例获奖降一级别降一等次赋分。 说明: (1)同年度同课题只取最高级别赋分,不同课题可以累加。 (2)同课题不同年度计差额分。 (3)未经学校组织推荐的录像课学校不予承认。 (4)讲课获奖可累计加分。 三、论文获奖和发表 1.发表论文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国家、省、市、区、校分别2分、1.5分、1分、0.5分、0.3分。 2.获奖论文 凡是经学校推荐获奖的论文在国家、省、市、区、校获一二等奖者分别记1.5分、1分、0.5分、0.3分、0.1分。凡获得上一级一二等奖以外的奖项者,按相邻的下一级奖项的一等奖对待。 说明: ①教学案例、经验交流论文按相应级别的论文奖励。 ②经学校组织推荐的课件获奖按同级别论文获奖计分。 ③演讲比赛获奖按同等级别同等次的获奖论文标准赋分。 ④本项可累计加分。 四、教科研成果 凡与课题有关的课题实验成果,并经各级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等级的课题,其主持人: ①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 0.5分。 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 ③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 ④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 课题组成员仅限前3位,每位均与主持人少0.5分。 本项可累计加分。 五、教学成绩奖 市级计1分,区级计0.8分,校级计0.5分。 六、辅导奖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辅导、训练任务的老师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0.4分、0.3分、0.2分、0.1分。教师指导学生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按国家、省、市分别记0.15分、0.1分、0.05分(同一期刊物发表多篇按1次计分)。 说明: 1.同一活动只取最高级别奖励,不能累加。 2.此项未经学校组织获得的不予计分。 七、备注 1.所有奖项、获奖证件、论文等必须是本学期获得的。 2.论文为多位作者时第一位计2/3,第二位计1/3。 3.对论文的字数、级别等的界定,按照教体局职称评聘的标准执行。 4.同一论文或成果(主题内容相同)多次发表获奖,只取最高一项记分。 5.以上各项获奖未列出的其他获奖赋分办法由学校研究确定。 6.各项获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10分。 7.依据上一学年德能勤绩考评量化综合考核评选出的各种奖项,不再列入本项获奖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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