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 ||||||||||||||||||||||||
2023-07-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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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应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三、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并根据卫生许可的项目和规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不得擅自超出已核定的范围。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五、食堂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三白”。四勤”即勤洗手、消毒(在工作前、处理原料后,接触入口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勤洗澡、理发,不留长发、长须;勤换工作衣服;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三白”即穿戴白工作服、白帽、白口罩,保持清洁。 六、食堂负责人每天必须检查员工健康情况,发现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时,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七、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厨房下水道排水通畅,墙壁、排气系统不积油垢。 八、食品原料采购应保证新鲜、无腐败变质,制售的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及其原料(含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等)应定点采购,做好各类食品产品的索证、索票及台帐记录工作。 九、建立健全纱窗、纱门、下水道铁栅栏等“三防”设施,加强消除“四害”工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提供的各种餐饮用具应洗静、消毒并保洁,保证符合卫生要求。 十一、厨房布局合理,食品加工按规范流程操作,做到生熟分开,冰箱、库房分类整洁摆放。 十二、防止食物中毒,食品加工制作应做到煮熟煮透,不加工无冷藏或变质的隔顿饭菜。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学校食堂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学校食堂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1、“五四制度”的执行情况。 2、采购、索证、台账。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4、蔬菜残留农药测试执行情况,样菜的预留。 5、操作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6、各种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货源“三有”。 7、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8、凡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人员组成 1、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政教处、总务处相关领导和师生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总务处负责人会同政教处进行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工作指导。 3、由食堂负责人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和督促。 三、检查人员工作责职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整改措施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做好台账。 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防投毒措施 1、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2、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3、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4、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5、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学校食堂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为保证师生员工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二、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执行“五四”制。 五、采购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各种食品原、辅料,渠道正规,采购时须查验各种标识、感官形状,索取供货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或质监局检验报告复印件(肉类索取当日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商印章(红章)。 六、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不得有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各加工间、库房,区域划分明确,用于食品加工、储存的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储存、加工、经营场所应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室内外环境整洁。 九、食品加工各工序应明确责任人与责任,层层把关,确保不合格半成品、成品不流入下一工序和进入销售环节。 十、每餐供应的食品,均需取样,在专用冰箱中留样48小时备查。 十一、若就餐人员中,有食物中毒症状出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报告: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 (二)迅速救治有食物中毒症状者; (三)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十二、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切责任。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高登科同志负责。学生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夏永洪 、 余刚敏同志负责。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按“食堂开饭时间”就餐,买饭要自觉排队、严禁挤队、插队,喧哗打闹,保持食堂良好秩序。 2、讲究卫生,剩下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缸桶,不准随地乱扔、乱泼。 3、爱护餐厅的门、窗、桌等一切设施,并保持整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尊重炊管人员的劳动。对伙食如有意见,应向有关领导提出,通过协商解决。 5、除特许者外,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分工职责 为使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左世金(副校长),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工作。 副组长: 陈强(总务办主任),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工作,健全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制度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成 员: 张垒:负责协调和明确食堂人员的职责与分工,拟订菜谱,组织好采购计划,验收食品入库,班级营养餐分配、餐具管理,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饭菜留样等工作。 陈福禄:管理好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进行专账管理。 张垒(事务长):按日作好详细的台账登记,根据经费收支情况登记账簿,按照食品卫生和采购知识,做好采购计划,进行原料采购和索证索票,填好采购、进货、验收台账,完备签字手续,按月结算,日清月洁;密切配合学校总务作好校务公开。 高登科:负责学生分班称米造册、登记每餐下锅用米和菜,做好仓库卫生与安全。 张聪、英飞、崔效瑞、杨航:组织全校学生就餐工作,保证良好的就餐秩序,确保学生文明就餐,管理好学生就餐用具,即时回送食堂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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