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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七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2025-05-2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qzx/2022-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七中学  发布日期  2025-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七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dsqzx/2022-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七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20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各项收入和支出,严格收支范围及收支标准,强化收入和支出报销审核责任制度,建设节约型学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兰山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兰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收入支出管理办法(参照)》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支出报销流程及具体要求等管理办法。

一、收入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工会经费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工会经费收入

工会经费收入在学校工会账套中记账,独立核算,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入账应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收入明细表、收入依据等;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入账时应附银行利息单。

(三)其他要求

1.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

2.对于各种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或坐支。

二、财务支出管理

(一)基本支出

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

(1)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 、货物验收单 、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货物采购审批单,要求在政府网上超市购买。

(2)大宗办公用品(设备)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入库单、费用明细、货物采购审批单、合同原件,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要求在政府网上超市购买。

2.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

报销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费用明细及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

3.培训

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等费用。

(1)城市间交通费: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火车为硬席,高铁/动车为二等座 ;乘坐轮船为三等舱;乘坐飞机为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实报实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2)市内交通费:按标准包干使用;培训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培训多天,在同一培训地点没有发生交通费用的,中间没有交通补助,只报销两头。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城市出差的最高不超过80元 /人•天;到市内县区出差的最高不超过50元 /人•天; 区内到经济开发区、义堂镇、枣园镇、半程镇,白沙埠镇出差的,交通费30元 /人•天;到李官镇、汪沟镇、方城镇出差的,交通费40元 /人•天。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或单位租车出行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不得报销区内交通包干补助费。

(3)住宿费:教职工出差应住单间或者标准间,同性别的两位工作人员,应报销一个标准间的费用,住宿费标准一般不超380元每天。

(4)餐费报销时在培训期间如果包含餐费,不再额外报销餐费;额外就餐报销标准是青海新疆不超过120元/人•天、其他地区不超过100元 /人•天(按照早餐20元,中、晚餐40元标准补助),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培训费报销时应提供机票或车票、住宿费发票、费用明细,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出差审批单、文件依据等。

4.汽车租赁费

报销时应提供定点汽车租赁公司出具的发票,费用明细,公务用车租赁协议,要求走政府网上商城采购。

5.物业管理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物业管理费协议等,保安、保洁物业管理费,要求走政府网上商城采购。

6.印刷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验收单、印刷服务协议等,印刷费要求走政府网上商城采购。

7.资产处置费

报销时应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报废)审批表、非税收入票据、相关的费用发票、会议记录等。

8.维修购置费

(1)维修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履约验收材料、合同原件、预算编制说明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3万元以上会议记录、审计决算材料,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

(2)购置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履约验收材料、合同原件、3万元以上会议记录,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

9.工会会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领取人签字名单、文件依据、会议记录等。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等,要求走政府网上商城采购。

11.工会会员、离退休人员查体费

报销时应提供相应发票、费用明细、查体人员名单、合同原件、会议记录。

12.入托费补助费

报销时应提供:

(1)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普通发票,票据上注明幼儿所在班级,幼儿家长签字。

(2)户口本的索引页及幼儿户口单页复印件。如果孩子不和家长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可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3)入托费补助费报销表

入托费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36个月。

13.退休人员安家费

报销时应提供安家费报销表、安家费审批文件。

14.遗属补助费

报销时应提供遗属补助费报销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花名册。

15.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

报销时应提供考核奖费报销表、审批表、公示说明、实施办法等。

16.其他支出

报销办法参照上述支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项目支出

参照基本支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往来款支出

往来款支出包括应付款的支出和往年结余资金的支出。

1.应付款支出的前提是已收到往来款项,以收定支,应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应付款报销时应提供收款单位的往来票据或费报销表(收款人为个人的)、发放文件依据。

2.往年结余资金支出报销参照上述的基本支出报销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财务支出报销流程

经办人整理票据→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加盖审核章→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审签单” →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校长签字→经办人持报销凭证到财务管理办公室登记→财务人员办理报销。

四、财务支出报销的具体要求

1.学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应有预算批复,无预算批复不予办理报销。

2.学校对所有经济业务的报销,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签制度。

3.需用公务卡结算的经济业务,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执行,如出现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消费支出,应由经办人写出仅允许一次的书面承诺书,作为附件存入会计档案,同时财务人员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4.经办人应在报销票据空白处注明“经办人”并签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公务卡消费扣款信息截图)应注明持卡人姓名。各种凭证、费用报销单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报销单据按规定粘贴。不符合要求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5.经办人对报销票据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限期整改;如虚假票据已经报销,经办人应写出说明将报销款交回财政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6.各种费用报销方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奖金、入托费、车补等对个人的各种补助款,转付至个人工资卡中。

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以下两种情况报销时应提供会议记录:

(1)一次性项目安排: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1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和装饰工程项目;3万元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2)一次性资金使用额度:3万元以上的会议费、学习培训费、对外宣传费、公务接待费等公务性支出;1万元以上的扶贫、捐赠支出;其他较特殊的1万元以上的公务性支出项目。

8.报销时间:经办人应在非结账时间段内办理报销业务(月结账时间段为月底2个工作日,次月月初3个工作日)。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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