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古城小学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
2023-11-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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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考评内容 对教师工作实绩考评的内容为“态度、能力、绩效”三维体系,其中“态度”包括师德、考勤,“能力”指工作量,“绩效”包括工作质量和突出贡献。满分1000分,具体赋分指标如下:
第二部分 考评办法 第一章 师德(150分) 一、总体要求 (一)爱国守法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出入校门自觉登记。 2、在校内禁止骑车,所有车辆均按指定位置存放,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注意孩子的安全。 3、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观点、思想。 4、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中午放学必须让全体学生按时离校、用餐,下午放学后20分钟静校。 5、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劝迫学生辍学、留级、转学。 6、积极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做斗争。 (二)爱岗敬业 1、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教研活动,精心备课。 2、注意学生安全,上课2分钟,在教室门口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 3、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坐着上课,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严禁上课期间接、打手机。 4、分层设计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 5、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服务任务,不敷衍塞责。 6、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学习和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 (三)关爱学生 1、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 2、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3、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4、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帮助和辅导措施,效果明显。 5、眼保健操由上节课任课教师管理组织。 6、学生广播操或集会教师必须跟班到场,维持好纪律。 7、值班教干教师要认真做好值班护导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身心安全。 (四)教书育人 1、采用等级评价制,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2、全员育人,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做人、做事和学习的习惯。 3、学生晨读、练字时间,班主任或语文教师须跟班巡视指导,不做其它工作。 4、对学生要有爱心与耐心,要因材施教,鼓励学生小组合作,自主创新。 5、班会、晨会、思品课等要开足上齐,不得挪作他用。 (五)为人师表 1、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饰必须符合教师形象,上班时间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要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规范健康。 2、参加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会、大型活动,准时到场,遵守规则。 3、办公期间,要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严禁大声喧哗、拉家常、说不文明的话。 4、办公期间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干私活,不准上网聊天、不准玩游戏、不准观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视频等 5、注意节约水电,合理使用,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移动办公及教学设备。 6、打扫好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值日人员按时打扫办公室,办公桌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要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7、尊重家长,理解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取得支持与配合。 8、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9、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10、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积极创建和谐团队;团结同事,不做有损团结的事,不闹矛盾。 二、考评办法 1、日常考评: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综治办负责教师师德日常情况的检评,违犯上述要求中任何一款,视情节轻重扣师德1—5分;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10分;在区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30分;情节严重者,师德一票否决,不能评优树先,不能参加职称评聘,直至调离学校或辞退。 2、综合评议:学校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分校评(教干)占50%(75分)、组评(教师)占40%(60分)、家长(或学生)评占10%(15分)。每学期组织1—2次考评。校评分ABC三个等次比例为4:5:1,组评依据教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再设置等级比例。A、B、C分别按1:0.9:0.8折合进行计分。 3、以上两项成绩(第二项需折算量化)综合后,计入学期综合考评。师德成绩=日常考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校评+组评+家长学生评+奖罚 4、奖惩办法:考评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和年度考核,作为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数。 考评处室:政务处 第二章考勤(100分) 一、考勤办法 1、考勤时间 按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教职工准时到签名处签到。 2、考勤形式 (1)实行坐班制。 (2)实行教职工钉钉考勤机和手机钉钉软件考勤。全体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签到。 二、考勤要求 1、实行请销假制度。有病有事必须找相关人员请病假或事假,不履行请假、销假、调课手续者,按旷工、旷课处理。请病假2天以上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上课时间不得随便离开教室,办公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办公室。因事外出要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调好课,并在校门口填好出入登记表;登记表填写项目不全、不实或不清楚者,按旷工处理。 3、请事(病)假时限不超过一天的,可找分管考勤教干请(不含上午、下午到校上班和放学离校);超过一天的,需向校长请假;教干请假必须找校长。所有公假必须到学校请假并办理手续。 4、请假如涉及到上课,请假人需提前或假后将所调课补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补课的,由教务处做好登记,量化计入个人工作量。 5、请假人返校后,要第一时间到学校销假,否则延长时间按旷工处理。 6、钉钉考勤每月两次补卡机会,超过两次漏签、忘签一律按旷工处理。 7、考勤有关事项规定: (1)迟到: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1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10分钟为旷工(或旷课)。 (2)早退:以下班时间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超过10分钟为旷工(旷课)。 (3)旷工:正常上班时间无故不到校者为旷工;无故不能按时到课堂者为旷课。 (4)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保胎假、哺乳假等,需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只计时不扣分;其中婚假7天,产假158天(含假期),丧假直系亲属7天,非直系亲属3天,保胎假7天,超出天数计入产假,哺乳假为产假上班后的一学期,每天可以有一个小时的弹性坐班时间,产假未满提前上班的,根据提前上班的天数,奖励双倍天数的哺乳假。 (5)公假:指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听课、开会、活动、采买、各类考试、及其他有关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为公假。 8、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门卫,一份交负责考勤教干。 三、考评办法 1、凡学校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各种活动、值勤值班,均记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5分,迟到一次扣1分。由于会议组织者工作疏忽,通知不到或不及时造成的,扣相关人员2分。 2、请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5分。(自学、函授等学习的考试假只计时不扣分,学习假每天扣1分) 3、请病假,全学期累计10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2分。 4、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2——5分,旷工一小时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 5、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网聊、打球(学校规定的文体活动时间除外)、带孩子进办公室、干私活等,每人次扣1—5分。 6、学校查岗未到位一次扣2分,组长扣1分。 7、请假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8、教研组长应每周认真记录、统计好本组人员考勤情况,并按时交政教处。教研组长的记录将与学校记录和门卫记录进行核对,不能及时上交表格或有出入的每次扣1-2分。 9、考勤成绩按100分计入个人学期综合考评,如遇量化,扣完为止,并与评优树先、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相挂钩。 考评处室:综治办 第三章工作量(300分)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包含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之和。 2、标准课时量。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把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3、学科系数。是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撰写备课、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分析抽测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的量化。 4、周课时量。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标准工作量。根据课程方案、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为标准工作量。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一)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1、教师周工作量时数=教学工作量+附加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浮动授课时数×浮动系数)×质量系数。 ⑴学科系数
⑵浮动工作系数:按每跨一个年级增加0.1个标准课时计算(任教课时多的年级乘以学科系数,任教课时少的年级增加系数)。 (3)质量系数:指教务处平时检查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等情况的平均成绩折算成系数。 3、附加工作量 (1)教研工作量:参加教研活动每周1课时;听课每周1课时。 (2)早读辅导工作量:每次记0.5课时。 (3)班主任(教务员、辅导员)、教研组长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依据平时工作量化分一二等进行计入,比例为1:1,课时为5节,4.9节。教研组长依据教务处的检评量化分一二等进行计入,比例为1:1,课时为2节,1.8节。教务员、辅导员以实际工作和上级检查评价进行计入,先进为4课时,其他为3课时。 增量课时。教师值班护导由综治办进行提供、分管特种处室由后勤处、政务处、教务处协商评定,临时工作集中性加班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计算课时。 3、工作量计算办法 参照职评工作量计算办法,周工作量满16课时,计标准工作量260分,超出部分按每节4分,不足部分按每节8分进行折算。最高不超300分。 (二)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教干、教辅人员及兼课人员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工作量为代课折算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之和,代课工作量分数=200+(教师周工作量总时数-标准工作量/8节)×8分;管理工作量,以分管的工作获区表彰为一等计200分,其余为二等,计190分。 考评处室:政教处、少先队、综治办、后勤等交给教务处进行汇总 第四章工作质量(300分) 一、教学质量 (一)考试学科 1、评估内容 考试学科采取期中过程性评价和学期末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中检测占120分,期末检测占180分。 2、计算办法: (1)教学质量分数=期中检测分(120分)+期末检测分(180分) (2)期中检测分、期末检测分均使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班级得分:按照上级下发的“6率+平均分”折合分的计算方法进行核算,以同年级同学科为核算单位,核算后的分值为该教师所担任学科的班级得分。 年级得分:(本年级本学科)年级得分=(本年级本学科)各班级得分/(本年级)班级数。 年级名次及年级名次平均数:同学科以“年级得分”数值大小对各年级排名次。排出1名、2名、3名、4名……以名次之和除以班级数核算出“年级名次平均数” 年级质量系数:把“年级名次平均数”确定为单位“1”,“年级名次”高于(数值小于)“年级名次平均数”1个名次,质量系数确定为1.05,“年级名次”低于“年级名次平均数”1个名次,质量系数确定为0.95,每高1个名次质量系数增加0.05,每低1个名次质量系数减小0.05。 教师任教学科的总成绩=(所任学科)班级得分*年级质量系数 (3)期中检测、期末检测成绩按照以上方法核算成绩后,再以学科为单位进行折算赋分,期中检测本学科最高成绩折算为120分,期末检测本学科最高分折算为180分。 (二)考查学科 1、考评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态度和上课率(占比20%)、终结性教学效果(占比50%)和专业性工作效果(占比30%),共计300分。 2、考核办法 (1)工作态度和上课率(60分) 要求:任课教师上课态度认真,无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违反教学常规和师德规范的行为。任课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学校课程表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授课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的,要到教务处调课,并按时补上;教务处做好相关记录。 考核办法:该项分数由教务处统一制定评估标准,由任课教师所任教年级的年级主任和所任教班级的班主任对任课教师工作态度和上课率进行评测。该项成绩每学年度进行一至二次考评。本学年度上、下学期均进行考评时,该学期该项成绩取对应学期考评成绩;本学年度只进行一次考评时,上、下学期均使用该次考评成绩。 (2)终结性教学效果(150分) 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掌握牢固,运用灵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验深刻、正确。考核办法:通过笔试、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量化赋分。 考核办法: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提供考核。该项成绩每学年度进行一至二次考评。本学年度上、下学期均进行考评时,该学期该项成绩取对应学期考评成绩;本学年度只进行一次考评时,上、下学期均使用该次考评成绩。 (3)专业性工作效果(90分) 要求:任课教师对学校交给的专业性工作,认真负责,参与积极,效果良好,成绩突出。(如音乐方面:组织社团训练,组织艺术节、各类文艺演出和学校、上级组织的师生艺术类竞赛活动;美术方面:班级、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宣传以及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艺术竞赛活动;体育方面:课间操组织训练;运动会、体育节、单项比赛等竞技性体育活动组织;田径队训练、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等;信息方面: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科技节、创意素养展等活动) 考核办法:该项由教务处指定赋分评估方案,按照方案进行赋分评估。该项成绩每学年度进行一至二次考评。本学年度上、下学期均进行考评时,该学期该项成绩取对应学期考评成绩;本学年度只进行一次考评时,上、下学期均使用该次考评成绩。 二、工作质量 教干、教辅人员及兼课人员的工作质量由两部分组成1、所代课的工作质量,2、所分管工作的工作质量,所分管的工作在半年工作督导和年终督导中居前三分之一计一等(150分),居后三分之一计三等(110分),其他计二等(130分)。 三、折算 根据以上方法核算完工作质量后,再以组为单位折算进行赋分,本组最高工作质量计300分,其余与之比对进行折算。 考评处室:专业性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由政务处提供;上课率、形成性教学效果、终结性教学效果由教务处提供,教务处进行汇总。 第五章教师培训(最高100分) 一、评估范围 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估内容 1、认真实施新课程计划,潜心研究新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明确所教学科的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 2、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3、树立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学习和掌握信息教育技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学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传递性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的实效性量化考核。 三、考评要求 (一)外出培训(30分) 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5分 2.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5分 3.做好传递性培训,参训人员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做到学、思、用。学习反馈:做好传递性培训,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思用”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案。20分 (二)校本培训(3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每次记1分,主题发言一次记5分,承担培训任务教师每次记5分,积极撰写培训心得及新闻稿件发表在学校公众号记5分,区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记10分。 2.基本功练习赋分,钢笔字每周上交一次积1分,粉笔字每周更新一次积1分。 (三)阅读与写作(40分) 积极参加读书交流活动,每参加一次读书交流活动积1分,分享读书感悟并上交材料积5分,分享教育叙事并上交材料积5分,录制有声阅读并及时上传读书群积5分。作品在学校公众号发表并上交材料积5分,在区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并上交材料积10分。 四、评估办法 1.教务处成立由教干、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组为成员的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写出书面检查总结,量化分数。评估结束教务处进行反馈。 2.教师培训评估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分项检评。 3.每次教师培训,任课教师按规定时间上交有关业务材料。 五、成绩应用 教师培训成绩为每次评估成绩之平均分,记入《教师德勤绩能工作量综合评估量化》。 考评处室:教务处 第六章突出贡献(最高50分) 1、荣誉奖励: ⑴综合荣誉:获得综合荣誉奖,国家级计15分,省级计10分,市级8分,区级5分,校级3分。 ⑵单项荣誉:所担任的工作受区级(包括区教育局各科室)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由学校推荐)的单项荣誉奖(含优秀教学成绩奖)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市级计6分,区级计3分,校级计2分。 以上两小项取最高等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2、业务成绩: (1)论文论著 ①论文:指在专业报刊上正式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市级计5分;学校推荐的获奖论文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分、6(4) 分、4(3)分、3(2)分,校级一等计2分;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②论著:指由正规出版社发行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主编15分,副主编10分;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以上两小项各取最高等次一篇计分,可以累计加分。 (2)讲课 ①在国家、省、市、区、校级讲课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2)分、12(9)分、9(6)分、6(3)分、3(1)分。 ②公开课、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对待;录像课、课件制作等降一级次使用。 以上同一学期不同课题的可以累计加分,最多取两项。 (3)专业人才奖项:本年度获得的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10分,市级8分,区级5分。该项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累加。 (4)在国家、省、市、区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15)分、15(12)分、12(8)分、8(5)分。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5)竞赛 个人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竞赛活动获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一、二(三)等奖计10(8)分、8(6)分、6(4)分、4(2)分、2分。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6)辅导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艺术节、鼓号操、运动会、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比赛获辅导奖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9(7)分、7(5)分、5(3)分、3(1)分。多人辅导每降一位减2分。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7)分管工作 分管工作在各级评优中获奖或承担现场会的,给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指——学校综合荣誉:校长、副校长;学校单项集体荣誉、现场会:分管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组荣誉——组长、组员;班级荣誉:班主任、副班主任)全国、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加15(12)分、12(9)分、9(6)分、6(3)分、3(1)分。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考评处室:教务处进行收交统计。 第三部分 备注 一、考评时学校将划分考试学科系列、考查学科系列和教干教辅人员系列。 二、以上六项得分之和,为教师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成绩计入个人档案。 三、上、下两学期成绩相加,作为年度教师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四、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小组讨论解决。 五、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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