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第十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2022-09-05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zx/2022-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中学  发布日期  2022-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dszx/2022-0000003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05

临沂第十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上课与作息

第一条:上课

1、上课前需提前进入教室,静候上课。

2、每节课上课教师进入教室时,班长发“起立”口令,学生全体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教室还礼后,班长发“坐下”口令,学生方可坐下,老师开始上课。下课时,班长发“起立”口令,全体学生起立并向老师行注目礼,下课。

3、上课时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严禁抽烟、喝水、吃零食、睡觉、交头接耳、阅读与课本无关的书籍、玩手机等。

4、课堂上,学生提问应举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回答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

第二条:午休与午睡

1、午休时不准做有碍他人午休的事情,如用力关门、演奏乐器、高声喧哗、打闹。

2、午休时间,应保持肃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第三条:自习课

1、自习课在本班教室进行,一切按课堂纪律要求。

2、早自习辅导老师必需到班指导学生学习,年级部值勤人员负责检查各班考勤及纪律。各班应指定学生负责早自习纪律,并及时向检查人员报告情况。

第二章学生仪容仪表

第一条:着装

衣着朴素大方、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严禁光背或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教学区及其他公共场所。

第二条:容貌

男学生一律不准留长发、胡须,不准戴耳钉、耳环;女学生一律不准化浓妆和戴首饰。

第三条:走路

保持精神振奋、姿态端正,相互不能勾肩搭背,打闹和吹口哨。

第四条:语言

文明用语,礼貌用语,严禁污秽言语,恶语伤人。

第五条:纪律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严禁打架斗殴。

第六条:秩序

进教学楼,上下楼梯要讲秩序;餐厅用餐要讲卫生,排队就餐,不准插队,吃饭时不准脚蹬踩凳子。

第七条:尊敬师长

1、遇到老师主动打招呼,与老师讲话要严肃,不得插兜叉腰。

2、进老师办公室要先敲门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退出老师办公室时要主动轻轻关好门。

3、老师讲课要专心听讲,不得随便打断老师讲课,提出问题要有礼貌。

第九条:讲卫生

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三章 学校集会制度

1、凡集合,各班必须整队,按秩序排队,进入会场,不准拥挤。

2、入场后班长应向主持人报告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按指定位置站立或就做,不得大声喧哗或来回走动。

3、在会场内必须听从大会的统一指挥。

4、遇有上级领导或嘉宾作报告时,在报告者入场和结束时,都要鼓掌。退场时应先让领导和嘉宾退场,以示礼貌。

5、大会期间,站、坐姿要端正,听报告(讲话)要认真,不得看书看报、交头接耳、保持会场肃静。若会议时须要外出时,走动要轻且快速。

6、大会如有本校领导讲话,不应鼓掌,上级领导或特邀嘉宾讲话前后各作一次性鼓掌,鼓掌要热烈轻快,不准抢先鼓掌,更不准鼓倒掌以失礼节。

第四章 称呼与礼节

1、同学之间互称姓名,严禁起绰号。

2、对工人、食堂人员、传达人员无论长幼一般称姓+“师傅”,不知道姓者,可直称“师傅”。

3、对教师和科室人员,可称姓加职务,不知道姓者可称老师。

4、学生遇到老师要主动与老师打招呼问好。

5、学生进入校领导或老师办公室时要喊报告或轻声敲门,经允许方可进入。学生不准随意翻乱办公室的各种用品。

6、学生要举止端庄大方、衣着整洁。

7、学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学习和运用文明用语,如“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谢谢、再见”等,以增强良好的个人修养形象。

第五章奖罚与处分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授予“三好学生”的称号,并颁发“三好学生”荣誉证书;对各年均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将授予“优秀毕业生”的称号,并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对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和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极少数有严重违纪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将给与纪律处分,存入个人档案中。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等。受上述处分的学生,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撤销处分;经学校教育观察,三个月内仍不悔改者,学校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中。

三、对无故旷课的学生的处分规定:

1、学生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5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10课时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20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30课时以上者留校观察处分。

2、学生一学期病假累计200学时以上者,劝其休学。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

1、拉帮结派、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2、参与偷盗,有流氓行为者;

3、违反公共秩序、扰乱集体活动、屡教不改者;

4、参与赌博、酗酒闹事、造成破坏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无视领导、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者;

6、故意损坏公物,严重违犯校纪校规者;

7、谈恋爱影响学习或造成严重影响者;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