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十一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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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结合经营实际,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制定自查计划,建立自查清单。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自查应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2.定期自查。学校食堂每周、每月开展一次经营过程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食品安全开展日检查,重点为对从业人员实施晨检、进货查验、储存、加工过程等风险隐患防控。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原则上毎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 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管理。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订实施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 二、应按照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柜(位)存放,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四、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添加的食品品种、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五、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公示工作,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者、生产日期、使用量、用途、制作食品的名称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场所内吸烟等行为。工作时,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三、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四、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备餐、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五、食堂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加工制作过程中断后,再次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应及时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七、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八、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应及时清洗更换。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的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食堂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食堂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毎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教体局及采购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会计不得付款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食堂用品置费的管理。食堂内确需添置炊具或其他用具,经伙食管委会研究,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费用。采购人员到规定的合同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每天对原材料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到会计那里报账。 3.培训及差旅费的管理。食堂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费用按有关制度执行。 4.办公用品费用的管理。食堂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学校库房造册,再由食堂人员领走。 四、财务公开制度 由学生家长在学校收费平台缴纳伙食费,资金由学校出纳转入食堂专户,食堂出纳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每天根据需要支取采购需要的费用,月底根据实际开支结算学生伙食费,并向家长公示;学期末公示伙食费收支清单,公开收支情况,多退少补,由家长签字领取退回费用,充分做到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账目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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