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2022-09-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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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逐步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省市区相关通知精神,制定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其主要功能是诊断和反馈、评定和导向、激励和鉴别等,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不具胡甄别、选拔功能。对学生的评价要注重日常并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合理的安排考试有助手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个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了解,从而为各方提供参考。学校、教师应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和考试成绩。 二、压缩考试频次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严格执行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的要求。学校规定任务校区、年级和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报批的情况下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组织周清、月考、单元考、竞赛考等各类非规定范围内的考试,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公布、公开学生成绩和排名。 三、施行等级划分 所有考试不得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公布学生成绩,但可以心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和监护人,不允许将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在家长群或宣传栏公布。不得凭考试成绩给学生调整班级、座位。学校倡导教师要对学生成绩进行精准分析,对考试成绩不佳的学生要加强引导、疏导并做好相应的补偿教学和个别辅导。 四、规范命题范围 要按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提高命题质量,注重对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的考察,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减少记忆性知识的考察比例。考试应是对学生思维过程、创新表达、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的考察,要体现素质教育的导向,严格出偏题、怪题、超纲题。 五、完善过程评价 考试要体现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更要体现对学习过程的评价。杜绝“一考定成绩”“一考判优劣”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的有机结合,鼓励实践性评价,可采用课堂观测、主题演讲、问题探究、成果展示、实验操作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六、建立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了考试的日常监管制度,成立了一把任组长的考试监督与领导小组,采用多种方法,通过多种渠道,联合多种力量加强对考试的管理与监督,防止违规考试的发生与蔓延。同时,学校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加强对考试管理的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和成绩,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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