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滨河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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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滨河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全面科学地量化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使教师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本评估细则分为:教师职业道德(200分)、考勤(200分)、教学能力(200分)、教学质量(300分)、民主测评(100分)五部分(1000分)及附加赋分。
第一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 (200分) 一、考核原则: 1.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学校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听取教干、教师代表、学生家长或学生的意见,结合教师平时表现,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考核办法与分值:200分 每学期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测评得分(满分200分) 1.学生或家长评议(30%):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从教师关爱学生、上课情况、教学态度、接打电话、体罚等方面进行评议。 2.教师互评(30%):由学校组织部分教师根据平时的综合表现进行无记名的测评。 3.师德考核小组评议(40%):从师德表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及平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 (二)行为表现得分(满分100分) 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取消评审资格。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尤其在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 4.对学校任务特别是重大任务,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以上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学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考核等级 1.师德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计入教师本学期师德档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期综合评估、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评优树先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部分 劳动纪律(200分) 一、请假类型 1.事假 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需经考勤处批准,并由本人写出请假条。凡请假者还应与搭班教师说明,凡请假没安排好课导致空堂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 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需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按病假,否则按事假对待。 3.婚假 教师结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按上级规定享受3天。(含法定假期及休息日)。 4.产假 教师计划内生育的享受产假158天,计划外生育的不予准假。签合同的聘任教师按有关规定享受98天产假。(含法定假期及休息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哺乳假 哺乳期内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 6.陪护假 男教师享受陪护假7天。这7天之内,2天可休全天,其他5天当天必须上完课才能走。 7.接送假 教职工孩子正上幼儿园的,每天可享受20分钟的接送时间,必须固定时间并提前告知考勤负责人。 8.丧假 教师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请假期限为三天。超出假期和非直系亲属均按事假处理。跨省的增加一天。 二、请假手续 9.教师请假要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10.请假需向考勤负责人钉钉申请并注明请假理由。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审批人为所在级部分管考勤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审批人还需要校长审批。请病、事假达到2个月的需报区教体局审批。 11.教师因公因私请假,均应自行调好课若实在调不开需由教务处安排的,在计算工作量时扣除,加在教务处安排替课的老师工作量上。 三、考勤方式 12.学校统一实施钉钉打卡,教职工按上班时间签到签退。 13.上班时间内,检查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4.如遇停电无网络等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要于当天向考勤处说明。 15.上班时间内要求教职工实行四次打卡,上下午各签到签退一次。 四、几点说明: 16.预备铃后10分钟以内到校为迟到,下班铃前10分钟以内离校为早退,超过10分钟为旷工。 17.凡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和旷工的一律不得参加本学期评优树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为优。一学期旷工超过3次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发现空堂、无故不上课者为旷课。旷课1次,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树先,旷课2次及超过2次者,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8.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教研时间或上级部门安排的活动确需请假者需报请分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9.教干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开会要向考勤处说明,及时钉钉申请。 20.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在请假理由出注明具体原因,不能是简单的事假病假),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视为旷工。 2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2.所有执勤都纳入考勤管理。 23.在日常考勤检查中,任何人不得故意隐瞒、欺骗检查人员,违者将于当事人同样处理。 24.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0天者,不得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25.每周汇总考勤情况并公示。(特殊情况公示当天报所在级部分管副校长,公示当天未提出异议的就按公示记录) 五、赋分标准(100分) 1.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会议和各种活动,每位教师要认真记录,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 2.请事假,每天扣2分。 3.请病假,每天扣1分。 4.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小时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 5.缺卡每次扣0.5分。
第三部分 教学能力(200分) 一、教学过程(100分) 1.备课(30分) 教师必须做到先周备课,语数英学科要有单元备课,无单元备课扣1分,无先周备课少1节扣1分。音体美科学、道法、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专职教师须备详案。三至六年级作文备课与讲评每单元一次,每缺一项扣1分。不交备课的为0分。 2.作业(20分) 按各科作业设置要求,每缺一次扣1分,做了未批,以未作处理。学生是否及时改错,不改错或改后未二批的扣1分。不交的为0分。 3.理论学习(10分) 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学科训练,每学期写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各5000字,积极落实新课程方案,积极实施课程评价。教师业务学习按实际情况赋分。不交的为0分。 4.听课(10分) 注重教育科研活动,每学期听评课20节以上,要有印象随记和详实的评课。按实际听课节次,根据听课质量进行赋分,每少1节扣0.5分。不交的为0分。 5.上课(30分) 上课前准备充分,能够自觉遵守上课规范,不迟到、不早退、不坐讲,能充分发挥40分钟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效率。自觉灵活地运用自学、研讨、研究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本项由各学科教研员组织学科教研组进行听课打分,按等次赋分,一等27—30分,二等24—26分,三等21—23分。 二、工作量(100分) (一)教学工作量 1.标准课时 指教师完成1个单位教学时间(即1节课)的教学任务,包含备课(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课堂教学、晨读、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课后反思、实验准备、考试评卷以及音体美教师的组织两操和各种文体活动、信息教师对计算机、网络、音响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等所付出的脑力与体力劳动之和,称1个标准课时。 2.学科系数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综合考虑各学科(主要考虑学科工作量与难易程度等特点)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劳动情况而定。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道法 科学 信息 综实 音乐 体育 美术 地方 其他 分值 1.2 1.1 1.1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3.周课时量(教学工作量) 教师在一周内所承担的标准课时的总量。 教学工作量(周课时量)=实际周课时数×学科系数 (二)管理工作量 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研员和其他岗位等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工作量。 班主任、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教研员和部分功能室管理员每周工作量: 兼 职 基本工作量 班主任 5课时 年级组长 2课时 教研员 3课时 教研组长 1课时 仪器室 2课时 实验室 2课时 (三)附加工作量 1.教研工作量:参加教研活动每周1课时,以学校教研、组内教研签到记录为准。 2.临时工作集中性加班、担任其他工作的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计算课时。 (四)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师周工作量总时数=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附加工作量 2.教辅人员工作量计算 教辅人员的工作量由全体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民主评议(40%)和校评(60%)产生。每学期进行个人述职,评出A/B/C三个等次,权重为1:0.9:0.8。
第四部分 教学质量(300分) 一、工作质量(300分) 1.考试学科:按照七率计算出每人的分值,同学科同年级教多班的求出平均值,跨学科的计算出分值后按比例折算即为个人得分。根据转差提升率的学科年级位次,每进步1个位次奖励5分。 2.考查学科。根据合格率、优秀率进行相应折算。 3.教辅人员。由全体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民主评议(40%)和校评(60%)产生。每学期进行个人述职,评出A/B/C三个等次,权重为1:0.9:0.8。 二、附加赋分(10分) 1.讲课: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分组织的各类竞赛、公开课省级一、二等计5分,三等计4分,市级一、二等计3分,三等计2分,区级一、二等计2分,三等计1分;片区讲课计1分;校级计0.5分。该条累计加分。技能比赛、说课比赛市级一、二等计2分,三等计1分,区级一、二等计1分,三等计0.5分。公开课、示范课按相应级别加分。 2.教学奖、辅导奖:教学奖市级计3分,区级计2分,校级计1分。在各类集体活动中(学校推荐),辅导奖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 3.教科研、论文、教学成果、教学案例:省级一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市级一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区级一二等奖计1分。 4.教学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市、区级分别加2、1分。
第五部分 民主测评(100分) 教职工民主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在组织好师德测评的同时,每学期还将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工作能力、团结协作等工作进行综合测评。以教职工测评占40%,教干测评占60%的权重进行汇总,纳入教职工德、能、勤、绩综合评估。 以上各项数据通过适当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测评结果,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准确、公正。公示无异议后,记入每位教职工的个人档案,并作为教职工评优树先、职称晋升、岗位竞聘、兑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其他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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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临沂滨河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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