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方城镇新桥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2023-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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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三、严格制定学校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四、对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六、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七、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 八、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九、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向学校负责人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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