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2022-09-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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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临沂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病假、事假、产假、丧假的界定。 1、病假:教职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应办理请病假手续。 2、事假:教职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依据学校工作特点,教职员工本人或亲属结婚的可请婚假。 4、产假:女教职员工生育,可请产假。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或其他重要亲属丧亡,可请丧假。 三、迟到、早退,漏岗及旷工的界定。 1、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随不同季节及不同岗位随时公布时间)到达岗位,而又未办理手续的均为迟到。 (1)开会迟到指学校按时点名,不到者点第二遍,第二遍不到者为迟到。 (2)上班迟到指小预备铃结束没入校门的教师,自己本人又没请假的为上班迟到。 (3)上课迟到指上课铃已响,没有进入教室的。 2、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均属早退(包括教师下课)。超过10分钟的为旷工。 3、漏岗:上班期间,未经请假而提前离开校园;或没有在相应的岗位上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任务,还没有请假者都被视为漏岗。(按次数计算) 4、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 四、具体办法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工作期间请事、病假时限不超过一小时的,可找组长请假;超过一小时的,需向学校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校长请假,两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教干请假须找校长。病假两天以上的需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2)教职工连续病假二周,用为14天计算,双休日计算在内。 (3)全学期5天以内的,每天扣1分,超出部分每天扣3分。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2分,一天按7小时计算。 (2)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的,每天扣5分。 (3)会议事假长会(4 0分钟以上)每次扣3分,短会每次扣2分。 3、长病假办法: 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以请长病假。请假期间工作量为O。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提前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也可计算到生育假中。学校认可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 2、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小孩不满一周岁,每天可以享受一小时哺乳时间。学校决定在不影响教学、开会及班级工作情况下,可以自行确定哺乳时间并报教务处,学校按出勤对待。 3、丧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5、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育产假150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1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不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连续计算假期。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2)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五、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因事外出要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调好课,并填写请假条,出门时交于门卫,回来后由门卫在请假条上记录好回来的时间。 一小时以内由年级主任签条同意,每月不超过3次,超出部分按半天事假/3次计,1小时以上两天以内的向分管校长请假,两天以上需找校长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相关老师。 2、原则上学校有教职工学习、会议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务处或者校长室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后,再补假条,一般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六、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l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10分钟为旷工。迟到或漏岗一次扣2分。 2、早退: 早退一次扣2分,10分钟以内为早退,超出10分钟按旷工一次。 3、旷工: (1)旷工一小时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一次扣15分,一天扣50分,并给予全校通报。 (2)旷工二天,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3)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l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校任何待遇,并上报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4、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网聊、干私活等,每人次扣2分。 5、学校查岗未到位一次扣3分,组长扣1分。 6、教研组长应每周认真记录、统计好本组人员考勤情况,并按时上交,教研组长的记录将与学校记录和门卫记录进行核对,不能及时上交表格或有出入的每次扣2分。 7、学校组织的会议、各种活动、值班值勤,因组织者工作疏忽通知不到或者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扣相关人员2分。 七、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实行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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