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育才小学餐厅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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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级相关部门下发的各项管理规定条例等。 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食材采购应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食材供货单位必须是主管部门招标入围的供货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接收。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六、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到岗经晨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等重要场所,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八、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 九、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各类留样食品全部进入专用留样柜,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食堂内吸烟。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十二、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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