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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一中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2024-05-2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yzx/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一中学  发布日期  2024-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一中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索引号: lsqlydsyzx/2023-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一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5-21

为了做好学校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使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一切开支本着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从学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年初,根据学校财力和发展需要,制定收支预算,一切开支都按收支预算计划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报上级批准。

二、各处室所用办公、生活用品需购买时,须先写出购物报告,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负责采购的人员到装备中心购买。装备中心确实没有的,写出自购单后再进行购买。

三、总务处购物需借款时,需填写借据,经校长批准后,财务室方可预支借款。

四、总务处购物时,必须两人以上参加,本着价廉特美的原则,尽量为学校节约资金。

五、坚持校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所有开支项目必须及时到会计室结算。一般情况下,必须当天办理,当天结算,特殊情况,不超过五天。支出单据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六、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业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要严把报销关,做到不合格的单据不予报销,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乱开支给学校造成浪费的不予报销。

七、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按实记账、结账、报账,并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建好会计档案。

八、要坚持民主理财,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参与重大开支项目的论证决策,及时听取财务管理工作汇报,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学校收支预算及重大开支项目要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开,以便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要设立稽查员,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审核的会计资料上签名盖章。

九、学校负责人应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模范,自觉秉公办事,保证会计机构、财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财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十、学校资金专款专用,个人不得借支挪用,遇到非常特殊的情况,数额不大的,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

十一、坚决杜绝滥收费现象。严格按各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任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学校会计室是经上级批准的唯一合法的收费部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收费业务。

十二、向学生收费必须出示收费通知单,学期结束前按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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