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五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 ||||||||||||||||||||||||
2023-07-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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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制定。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6.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学科的教学计划和进度表。 7.教学检查。学校领导、分管领导等,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听课5-10节。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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