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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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考试各环节的要求,增强考试的公正性,提高考试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提供准确的反馈信息,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要求: 1、考场编排: (1)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必须向班主任公布考场及座位安排,班主任必须在班上公布学生考试座位号,并在黑板上张贴考号和姓名。 (2)各班主任在考试前一天布置考场,贴好本班考场的座位号(从教室前门处开始,从小号到大号,按“S”型排列座位号)。 2、考场布置: (1)考试前一天,班主任必须到场整理好本班课桌,确保课桌横竖对齐,座位顺序无错乱。 (2)第一场考试开考前,班主任必须到场,以确保每位学生对号入座。 (3)考试期间,各班必须照常打扫教室卫生,确保学生有干净整洁的考试环境。 3、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在考前十分钟领取试卷并进入考场,考前五分钟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中,要求学生在考试铃响前填写好学校名称、班级、姓名、学号、座位号,开考铃响前,只看试卷而不做题。 (2)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报、玩手机游戏或接打电话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公正监考,密切监视学生的考试情况,杜绝学生舞弊现象。 (4)离考试结束十五分钟时,监考教师必须提醒学生把握做题时间。 (5)监考教师不得提前收卷,也不得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4、巡考及试卷密封: (1)考试期间,当天的执勤领导必须经常性地巡查各考场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必须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试卷或答题卡,确保顺序无误后,将试卷密封装订。 5、阅卷: (1)阅卷教师按教务处安排,实行全封闭流水作业,在成绩未统计好之前,阅卷教师不得拆分试卷。 (2)每学期期末考试的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阅卷教师在评分时,必须做到公正、合理、不紧不松。 (4)阅卷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阅完卷,并将成绩输入指定电脑。统计时,必须确保顺序无错乱。 6、成绩统计: (1)各信息员负责将分配年级各学科成绩汇总。 (2)教务人员在所有学科都统计好成绩后负责进行编辑,统计好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各项指标,并筛选出各班成绩。 (3)在统计好所有数据后,交由班主任统一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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