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七中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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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七中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和车辆安全,更好地节约油料和维修经费,根据公务用车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使用车辆 (一)下列情况可以派车 1.校领导的工作用车。 2.上级领导来我校指导工作用车。 3.本校工作人员外出工作用车。 (二)下列情况可视情派车 1.本校工作人员家庭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 2.友好单位借用本中心车辆。 二、严格调度程序 1.调度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非工作时间出车实行门岗登记制度。非工作时间(节假日、8小时正常工作以外)车辆进出实行门岗登记制度,并及时报告办公室,私自出车或未在门岗登记的,一经查实,责任自负。 3.学校用车一般先告知办公室,情况有变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辆去向。 4.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并填写由办公室主任签发的用车通知单,驾驶员返程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人员车辆管理 1.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的在办公室待命。因有事需离开,须向办公室报告去向。平时保持手机开机,便于及时联系。 2.为确保车辆的完好整洁,驾驶员应经常性地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3.车辆加油、维修、保养、保险按照《临沂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和《临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卡刷卡结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4.在工作时间外,车辆须停放在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停到单位的,须经办公室同意;未经办公室同意的,一律视作出私车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私自出借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凡有发现违规现象,将作严肃处理。 6.驾驶人员须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增强服务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节约用油,出车要做到准时、安全。 临沂第七中学 2025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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