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九中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 ||||||||||||||||||||||||
2025-05-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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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九中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条 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兼顾所有学科任课教师,一线教师不少于50%。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第三条 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四条 健全教学督查视导制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校长定期参加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经常深入课堂观课,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 第五条 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制订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 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等情况,把业务档案作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估教师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据。 第七条 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1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第八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建立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 教师要为学生布置可选择的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 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第九条 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学校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对学生造成学业损失或身心伤害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十条 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支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课程教学活动,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每学年为家长开设不少于8课时的家庭教育课程;支持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对学校、教师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十一条 建立教育教学公开制度。在学校网站、公示栏或区域教育网站等实行学年、学期教学工作十大公开:教学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课程方案公开、学科教学计划公开、学科评价方案公开、课外活动方案公开、教师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情况公开、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方案公开、学校考试安排公开、学生节假日安排公开、学生作业和作业量公开。 第十二条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和学段学科特点,制订《学科教学常规》《实验课教学规范》《教师课堂行为规范》《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作业设置与批阅规范》等规章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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