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雀山小学办学章程 | ||||||||||||||||||||||||
2025-05-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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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银雀山小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 促进学校法制建设的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努力 办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临沂银雀山小学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 129 号 邮政编码:276000 第三条:学校由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举办,隶属于兰 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学制为六年。 第四条:临沂银雀山小学,除中心小学本部外,另设两处村小, 分别是胜利小学、苗庄小学。学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银雀山街道办 事处辖区内适龄儿童(部分),具体以兰山区教体局规划的招生范围 为准。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和使命 办学宗旨:为培养未来人才播撒爱和阳光 办学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 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 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六条 办学理念与管理理念 办学理念:为孩子想得更多为孩子做得更好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民主决策,依法治校,高质发展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与追求 发展目标:打造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社会满意的幸福生态校园 办学追求:创建优美环境,争做优秀教师,培养优质学生 第八条 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通过加强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具有爱 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 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 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 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一代新人。 教师发展目标:围绕“ 多元整合、交流分享、合作探究、自主发 展 ”的师训之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具有扎 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专业能力和崇高的 专业品质。以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为抓手,以名师梯队建设为突破 口, 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基地、以现代教育 理论为基础、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教学实践为导向,完善学校师资 的培训,强调“ 因人施训 ”“因需设训 ”,关注教师人文需求,提高 教师的文化品味。坚持师德与师能同建原则,坚持专业与特长相结合 的原则,坚持专家引路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 努力向师德高尚、观念新颖、业务精良、素质全面的现代型教师迈进。 第九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办学特色:校园兵学文化 校训:读书运动文武兼修 校风:快乐活泼健康向上 教风:为人师表诲人不倦 学风:见贤思齐笃志博学 第十条 学校校徽:校徽设计圆形设计,以故宫红为主题色,寓 意温暖幸福阳光;以图腾朱雀瓦当为主题图案,象征着学校传承历史 继往开来,以团结和谐、奋进昂扬姿态,向着美好教育前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校歌:《扬帆启航》。歌曲中融入了学校办学理 念和办学思想,是个性与共性、梦想与现实、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的 高度统一,既宣扬了银小精神,又寓意着学校师生能够乘着读书和运 动的两大翅膀,向着幸福美好的未来扬帆启航。 第三章 学校管理与运行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管理运行制度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目标责任制、教师聘任制、 绩效工资制,每学年初实施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学校管理实行“分级 管理、分工负责 ”的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设有党委,下设 5 个党支部。党委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核 心,对学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科学民主决策。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 的第一责任人,是集体领导的一把手。 中心小学校长是全办事处小学的法人代表,是行政第一责任人, 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学校行政的全面工作。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工 作。 第十四条校长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 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 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村居、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 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五条校长义务 (一)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 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治校,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 益。 (二)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 提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充分发挥校务委 员和教代会的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奋斗。 (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教师 教育,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六)按照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的建 设,不断完善、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 (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 人身安全。 (八)廉洁清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 党团组织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 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 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 (二)对学校的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工作安排中涉及 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后备干部 培养工作。 第十七条 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包括: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 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 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工作、教代会工作 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 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 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 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 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 作。 (二)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 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 家庭环境。 (三)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 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四)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 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五)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 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 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六)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 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第十九条 学校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党务办、教务处、政务处、综治办、少先队、工会、总 务处、财务室等工作机构。各处室设立主任一名,在校长领导下履行 规定职责。 党务办设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党务工作。 教务处设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教学管理、教学研究 工作。 政务处设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政教管理、思想教育 工作。 综治办设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综合治理、安全教育 工作。 总务处设总务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学校的总务工作、 勤工俭学工作。 工会设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学校的工会工作。 少先队设少队总辅导员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完成少队工作。财务室设财务主任一名,主要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 圆满完成。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 落实教学计划,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一条 德育管理 学校全面加强德育工作,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 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 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 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 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 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素质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二条 课程管理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 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 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 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艺术 节、各种文艺汇演和比赛等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 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三条 教学管理 (一)实行班级授课制。 (二)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教育科研为先导, 优化课堂教学为重点,开发学生潜能为突破 口,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 面提高的教学新体系。 (三)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设置课 程。使用国家颁布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学科教材、校本教材、 活动课程教材和实验教材。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 工作,不得随意停课。 (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 课余时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五)按规范上好体育课、健康课,每天做课间操、眼保健操, 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六)加强艺术教育,小学上好美术课、音乐课,其他各学科也 要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七)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 改革、规范考试制度,废除百分制,全面实施等级制记分,学校 取消留级。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 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八)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落实“一科一辅 ”要求,禁止乱 购乱订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 选和点评。 第二十四条 班级管理 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 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 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 课堂管理 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教师的日常教学要 以引导学生“学 ”为出发点。突出“导 ”和“学 ”两个关键字。导学 材料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 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 力。 第二十六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 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 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 间,每年举办校园运动会。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 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 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 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七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 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 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 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通过个别辅 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 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 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 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 中渗透。 第二十八条 信息技术管理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 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 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 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 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 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 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人事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 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师,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 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条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 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 的带薪休假; (五)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 分有申诉权; (六) 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 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 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 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 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 水平; 第三十二条 班主任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 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三十三条 教师考核与奖惩 (一)教师考核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按照《临沂银雀山小学教师综合考评 制度》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 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 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 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二)教师奖惩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 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 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 惩处。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 凡被本校招收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实 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招生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 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 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 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 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 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 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 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 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 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严格手续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并 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 第三十八条 学生评价 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小组评、班评及校评,最 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 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 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 学生奖惩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 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主要类别有三 好学生、进步之星、优秀队员、优秀队干部等。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 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 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上级 要求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 学生自治 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 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二条 学生权益维护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 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 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 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 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 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 并举行听证。 第七章 学校资产、财务与经费管理 第四十三条 资产保护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 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四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 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 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 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 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 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五条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教体局、财政局关于财务管理 的相关规定,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实施民主管理,每月每季度自 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并按规定公示。 第四十六条 经费管理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 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 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 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第四十八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健全 赔偿制度,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九条 依法开展勤工俭学,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十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 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六章 学校卫生和安全 第五十一条:学校加强卫生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卫生工作制度。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 (四)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 第五十二条: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一)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二)建立治安、消防、防震抗灾制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均应 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五)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六)建立警校联系制度,保护师生安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章程生效程序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上报兰 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四条 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 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五十五条 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上 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临沂银雀山小学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临沂银雀山小学 2025年 4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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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1504BE81A6B602BDAC900AEBEB_21D1899F_467B9.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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