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八中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 ||||||||||||||||||||||||
2025-05-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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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八中学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是学生集中的地方,学生食堂是学校卫生工作重点之一。学校若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为及时有效地抢救中毒学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 1、现场指挥由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田宝军 副组长:张峰涛 成员:毛会义 隋汝学 2、救护人员包括校医务室及各班主任对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者,立即做应急处理,拨打120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同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3、注意保护现场,学校值班领导和食堂负责人负责保护现场,食堂停止出售可疑食品,追回已售出的疑似带毒食品,搜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留样菜品交调查人员送检,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临时保护,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4、由后勤处负责与医院联系,组织车辆负责患病师生的转诊治疗工作。 5、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教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并通知家长,稳定学生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无权向外界发布任何有关食物中毒的消息。 二、报告制度 1、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或110求助;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临沂第八中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田宝军 副组长:张峰涛 组员:毛会义、孟菲、诸葛慧颖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任命为专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四)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6)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7)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8)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9)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5、有下列情形之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临沂第八中学食堂食品卫生防疫制度 一、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田宝军校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张峰涛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校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临沂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学校一且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相应食品的供应。 (二)及时报告 1、事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勤处和校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确保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立即上报区教体局。 3、报告内容 (1)疑似食物中毒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3)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4)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5)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三)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后勤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校长担任组长、后勤处领导,卫生室保健教师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四)救治病人 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损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按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其他。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三、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问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主动参加每年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2)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五、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许多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六、健康晨检制度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一学期。 七、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日检制度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八、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学校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井签字。 九、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十、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7、工作时不赤膊、不赤脚、不穿拖鞋和背心。 十一、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 2、烹任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蛙的原辅料,不予加工制。 3、加工食品要认真负责,避免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发生。 4、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不用生揩布擦洗餐饮炊具。 5、生熟盛具标志明确,调料盛器内外干净,操作场地无积水、无污垢,冰箱内按规定存放食物,防止生熟、辈素交叉,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6、工作结束,擦洗干净调料盛器,按规定加盖。灶上灶下必须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剩余原料及时入库保存。 7、荤、素原料严禁着地放置。灶头有试味工具,食物有留样备验制度。 8、门窗、玻璃明亮,照明完好。 十二、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Y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及随即可用食品应置于冷藏箱中,在4℃左右的温度中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该经常检查其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冰块、清洁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烂成不断样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冰。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非食品类不得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在冰库中存放私人用品。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成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十三、食具消毒卫生制度 1、食堂食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制度操作。 2、食堂有专人负责保管消毒剂,并定期查验消毒剂的有效期。 3、食品加工器械用后及时清洗,并有保洁措施。 4、容器、用具生熟分开放置和使用,井有明显识别标记。 5、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或保洁柜内。 6、食具消毒应达到规定的药物浓度、时间和温度。 7、专用保洁柜领保持清洁、无杂物、无苍蝇和蟑螂。 8、己消毒与来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井在存放柜上有明显标记。 9、餐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溃、无食物残渣、无异味。 十四、烹调卫生制度 1、食品要现烧现吃,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顿而夜要回锅。 2、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与熟食品分开。 3、生熟盛器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4、成品及时进入各餐间,防止污染。 5、严格每餐做好留样和登记工作。 十五、调料间卫生管理制度 1、窗无灰,玻璃光亮,照明完好。 2、六面光洁.墙角、天花、灯架、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吊灰。 3、无霉变腐酸异味,货架、台面干净,调料存放合理。盛器清洁卫生。 4、调料间无私人物品,无不洁工具。 5、灭害措施得力,保持灭害工具常备,并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十六、卤莱间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穿戴“三白”。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专间内禁止吸烟,无私人杂物,无变质食品。 3、每餐营业前,必须按规定配制消毒水,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必须保持在250ppm(百万分之),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盆、夹、勺、铲、电子秤台面等一切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4、开窗出售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5、熟食专用无霜冰箱内禁止存放生类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盒子,并保持冰箱整洁。 6、严禁销售无证熟食。进货集渠道必须正规,如违反规定,卤菜制作人员不予加工。 7、严禁出售未经回锅的隔顿食品,严禁敞开作业。 8、以“三专一声气专人、专用、专门工具,严格消冉)制度为基础,严格生熟交叉。 9、熟食间必须有良好的防害、防尘、隔离措施。必须装备杀菌消毒灯具,定时开灯杀菌。 10、保持窗明台净,六面光洁无油垢。 十七、操作区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 2、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刀、砧等交叉使用,防止污染。 3、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禁在操作区(含出售间、厨房间、仓库、蒸汽锅房)内吸烟、吐痰。违皮者将严肃处理。 5、严禁放置个人物品,严禁赤膊、穿拖鞋或穿着非工作服、帽上班操作。 6、严禁佩戴戒子、手镯、手链、耳环等外露饰晶进行上岗操作。 7、严禁瓜果蔬菜着地存放。 8、保持操作区场地洁净卫生、墙面光洁,无蜘蛛网、吊灰,吊扇、照明设施完好,无灰尘。 十八、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天天搞好落手清,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四周的环境清洁、明沟畅通。大小花池内无杂草、杂物。 3、门口沿墙无张贴、无自行车停放。 4、泔脚桶(池)、洗碗池内(干燥、无残汤渗出、无酸味、无污垢)。 5、洗碗池下水道畅通,无堵塞,龙头完好无漏水,沿墙明沟无杂物,并保持干燥,下水道保持畅通无阻。 6、垃圾箱四周保持无外滋、无污水,并设有防蝇设备。 十九、饭厅卫生管理制度 1、饭厅内六面光洁,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2、灯架、电视、吊扇无积灰,照明完好。 3、餐桌、凳椅见本色无油垢。 4、实行餐中清理残渣剩烫,保证后来就餐同学的餐桌洁净。 5、地面干燥、无污垢、油腻,墙面无污迹、油渍。 6、饭厅外墙四周沿墙无杂草、杂物,明沟洁净干燥畅通。 7、泔脚车、桶内外洁净,无汤水渗漏现象。 8、洗碗池附近必须配备相应有效防害措施,保证厅内“四害”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餐饮机械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荤、素加工时,必须全面清洁冲洗(刷)、保洁后再使用。严禁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交叉连续使用,防止混昧、污染。 3、机械加工后,应及时擦洗和清理,防止机内残留原料因变质而污染新的原料。 4、使用完毕保洁后,必须加盖防尘、防害,对设备加以保护。 5、必须保持机械使用场地的清洁、干燥。 6、严禁在机械设备(含消毒箱、蒸饭箱)附近烘烤衣物。 二十一、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卫生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防疫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网络,责任到人。 3、定期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等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实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4、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评比,大力表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理违规操作和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人和事。 5、定期召开卫生、防疫专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通报校内外食品卫生、防疫重点的情况,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与社会接轨,不出差错。 6、做好“五薄卡"的记录备案工作。 二十二、长假后清扫、消毒、验收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全体人员长假后提前1天上班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学习。 2、对食堂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清扫。 3、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对仓库、保洁橱、冰箱作清洁、整理、食品分类、分架、隔离、隔地存放,容器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对灶头、液化气、锅炉进行检修,确保安全。 6、暑假期间对食堂墙面进行粉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二十三、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3、学校定期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4、应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临沂第八中学食堂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食堂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田宝军 副组长:张峰涛 成员:毛会义、孟菲、马静、诸葛慧颖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日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河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悲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沙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因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手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四、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及学习制度 1、凡进入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在岗时每年应在体检时效到期前15日内主动到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供管水人员应主动积极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5、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码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六、水井水箱清洗制度 1、水井和水池每年至少清洗消毒2次。 2、清洗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进出水池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清洗消毒完成作业人员撤离水池后,应穿消毒水鞋、整洁工装进入水池内检查水池内有无遗留物品和其它杂物。 6、检查一切正常后,盖好水池入口盖,并锁好。 7、后勤科应认真做好水井水池的清洗消毒记录。 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遣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产,使饮用水水质悲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2、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木、净水、需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活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3、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志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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