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义堂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 ||||||||||||||||||||||||
2024-03-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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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义堂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总 则 1.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教师依法治学,科学施教,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市区教育局《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职称量化赋分办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2.评价办法:实行数据定量和测评定性相结合的考评办法,由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随时将自查或各处室提供的评价结果记入档案,每月公示既有数据,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结果使用: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优树先及其他工作的主要依据。 4.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由校长办公室解释。 细 则 师德赋分(60分) 因违规违纪被校长室约谈的,每次扣5分;被学校书面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12345”热线电话或书面举报,经学校查实定性的,每次扣5分;被具名举报,违背教学规范的,每次扣1分;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以上级处分决定为准)的扣60分,并依照相关规定,在规定年限内不得评优晋级。 有以下行为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严重程度,扣1—60分。 1.歧视、侮辱、虐待、伤害、讽刺、挖苦、刁难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擅自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敷衍教学,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6.德育意识淡薄,班级管理或课堂管理混乱,上课期间随意接打电话玩手机,造成恶劣影响。 7.不尊重家长,对待家长态度恶劣。 8.课后服务期间统一讲课,或强制学生做同一学科作业。 9.超额布置作业,引起学生普遍不满。 在学生和家长师德测评中,满意度低于97%的,扣2分;低于95%的,扣4分;低于93%的,扣6分;低于90%的,扣10分。 办公考勤(60分) 1.请假时限:正常情况请假累计5天(每天按7节计)以内不扣分。 2.扣分情况:超出35节,每节扣0.5分(婚、丧、产假等除外);迟到、溜班、早退一次扣0.5分;全体教师会、各类集会、监考阅卷等大型活动(含周末假期集合)无特殊情况请假每节(时长不足一节按一节计)扣1分;临时性集会事先请假者按普通请假计;旷(课)工一节扣5分。 三、工作质量:(400分) (一)教学过程(140分)(根据各年级及学科实际情况实行电子、纸质、任务单等形式) 由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根据教学教研工作评价标准和有关制度量化出分数。 1.计划、总结(5分) 符合要求计5分,每拖交一天扣1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整改补查依然不合格的扣5分。 2.集体备课(20分) 每少参加1次扣1分。 2.教案(学案、任务单)(20分) 每两周检查一次,语数英三科以年级组为单位、其他以教研组为单位,依据质量赋分。 3.上课(40分) 通过巡查,或对学生进行调研,发现不符合上课规范的,每次扣1分,可出现负分。诸如:坐教、课堂混乱、室外罚站、多人罚站、多人趴伏。 不按学校要求随意停课,每节次扣2分。 上课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 空堂一节,扣3分。 4.作业与习题(15分) 作业布置5分。以备课组为单位,制定作业清单,每周1次,每少一次扣0.5分。道法、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周一至周四不布置习题性作业,语数英布置作业不超过30分钟。违反者,一次扣1分。 作业质量与批改10分。学生作业每两周检查一次。语数英三科以年级组为单位、其他以教研组为单位,分为三个等级予以评价,分别计10、9、8分。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 5.测评(20分) (1)模拟试题(10分)每位教师要在期末复习阶段命制模拟试题一份,九年级教师在下学期复习阶段命制中考模拟试题一份,试题以电子稿形式交教务处统一组织优秀试题评比,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占参评人数的30%、40%、30%)予以评价,分别计10、8、6分。无故不组织、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 (2)监考阅卷(10分):凡学校和年级组织的考试,监考迟到、溜岗、早退一次扣1分;监考不认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被巡考发现在考场内有学生作弊、无故离开考场、带手机入考场、闲聊等)者每次扣1分,试卷不按要求整理或装订者每次扣1分,评阅试卷、统计成绩不认真出现错误每次扣1分,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加倍扣分,扣分可出现负分。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 6.听评课(10分) (1)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新上岗教师培训期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2)学期末听评课符合要求的记20分,数量每少一节扣1分。弄虚作假、只有听课过程,没有印象随记或评课、记录不认真不规范的扣1分。 7.教学反思:(10分) 教务处期中、期末考试前各组织一次优秀教学反思评比,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计10、8、6分。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 (二)教学成绩(200分): 考试学科: 1.评估办法:以班级成绩为依据,考察等级,增值评价。九年级中考评估单独制定。 2.以年级为单位(考虑班型),全员排名,第一名为200分,最后一名为120分。 七、八年级的期末考试,以城西教学联研体的总体成绩为参照。 3.考核基数:以学校公布的班级人数作为评估基数,特殊情况缺考的由校长室审批。 考查学科(具备办法由艺体部制定):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书法等考查学科合为一个单位独立考核。成绩由抽测成绩和活动成绩组成。 2.抽测成绩计算办法:(100分,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1)抽测由校际联研会议决定考查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科教师。 (2)考查办法:采用联合抽测的方式,抽考人数及抽考方式由校际联研会议决定。 (3)抽测计算成绩:个人平均分÷学科平均分×100÷最高分。 3.大型活动考核办法:(50分成绩由举办活动的科室、教研组提供) (1)参加活动加分:由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元旦、才艺大赛等大型活动及由教研组组织的小型活动均按参加次数及个人所带班级活动成绩计入成绩计算,本学期不举行活动的以0分计。 参加活动成绩=个人平均分÷年级最高分×50分。 举行活动加分:每年级每次加5-10分,组织材料5-10分(由年级科室、学校进行考评签字决定),一学期最高加50分。 大型活动成绩=参加活动成绩+举行活动加分。 4.社团、兴趣小组:(50分,成绩由负责科室提供):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个人兴趣特长,学期初个人提出申请成立社团、兴趣小组,经学校审批,每周活动正常开展。最高30分。 (2)期末自行组织成果汇报展示,提前书面通知学校。最高加10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演出、竞赛等活动,成绩优秀最高加10分。 (4)社团兴趣小组得分=活动开展得分+成果汇报得分+参加竞赛得分。 5.个人成绩计算办法:(教务处汇总) 抽测计算成绩+大型活动成绩+课外活动兴趣小组得分。 校本课程: 心理、劳动、安全、健康等校本课程,单独评价。 教学能力(60分) 为进一步落实课堂教学改革,把改革过程中个人表现纳入评价。主要从测试、展示课、学生评教三个方面对任课教师赋分评价。 1.理论测试(20分) 不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进行理论测试,考试成绩纳入考评。 2.课堂展示(一师一优课)(40分) 所有教师一年内要在全校范围内至少上一节课堂展示课,学校负责录像存档。学校依照展示课录像评价,展示课成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分,二等37分,三等35分。本项得分计入学年度评价。 四、工作量(140分) 1.学校工作人员分为三大类:教学、非教学、兼职人员。 2.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任课工作量分。每周平均授课时数定为12节,计120分。周授课平均时数(含折算时数)每超1节加5分,不足标准工作量者,每少1节减5分,最低分不低于100分。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实际工作量分。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量视为标准工作量,计100分。被评为后勤服务先进个人的直接定为一等加40分,其他的经评议确定二等加30分,三等加20分。 4.兼职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任课教师兼职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的,非教学岗位工作量换算成课时。灯塔管理员、教务员、政务员、校产管理员、档案管理员、会计、网络管理员等岗位,工作量为6课时。 5.自习课(晨读、午自习)每两课时计1节,班会、课外、校本课程(社团)活动每课时计1节;班主任、体育教师管理早操、课间操一天计0.5节;凡有书面作业批改任务的学科,工作量按1课时;音体美等考查学科及社团教师按学校及上级要求举办大型活动,视天数折合课时计入工作量,具体情况由负责处室拿出认定方案提交办公会研究决定。跨学科、跨年级代课,工作量计2课时。 6.教干的管理工作量按12课时计算。 7.工作量不足可自愿申请符合学校实际和自身特长的其他工作。依照需要,学校设置专门岗位,按规定计算课时。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宣传办成员、科室专项工作负责人等岗位,工作量视情况为1—2课时。 五、教师成长(40分) 1.教科研课题: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发表论文加分较课题加分减半执行。成员或非主要作者,加分减半。课题负责人、论文作者系两人以上者,只取前两位赋分,位次每降一位减1分。课题以结题计分,校级课题可累加。 2.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讲课比赛国家级一等奖计10分,省级一等奖计8分,市级一等奖计6分,区级一等奖计3分,片级一等奖计2分,校级一等奖计1分,低一个等次减1分。讲授公开课及参加内外交流活动的典型发言、示范课按相应类别、级别的一等奖计分。“一师一优课”或其他录像课降一个等级计分。年级或学科组组织的教研课,执教一次计1分。 3.各种竞赛、辅导奖、校本课程开发,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省级一等奖计4分,市级一等奖计3分,区级一等奖计2分,校级一等奖计1分,低一个等次减1分。三大球、田径队、合唱团或其他大型团体项目得分按3倍计。多人辅导的,个人辅导得分按均分计。各种奖项只取最高级别中的一项赋分,不累加。不同活动可累加。 4.每学期学校评选七个奖项,计入教师综合评价。教学成绩奖、优质课奖、读写奖、科研成果奖、优秀教案、优秀评课、核心素养辅导奖。以上奖项分别计1分。 5.参与名师讲堂或校内报告,报告人每次1分。 7.学习强国计5分,每不完成一次扣1分。 注:1.教师所获证件均需随时经学校复印备案后转发当事人,不经过学校审批、推荐、备案的课题、论文、各类证件均不予承认和加分。 2.非教学人员加分参照教学人员的附加赋分计算办法。 3.教干负责的单项荣誉加分参照讲课比赛赋分。 六、考核方法: 1.以上五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贯性,其他临时性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加入教师量化评估,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与量化有关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未尽事宜,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2023年3月30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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