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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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北城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临沂北城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 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考试原则 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开放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三、考试类别、内容与形式 1.考试类别 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学校不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根据上级考试要求统一组织、 2.考试(考查)科目 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考查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校本课程等。 四、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实施 试题的印制、保存、传送要采取保密措施,合理设置考点、考场,根据考试的需要安排监考人员。制定相应的考试组织或实施细则,细化考试环节和流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2.试卷评阅 周密安排试卷评阅工作,评阅前要审查试题答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进行试评,统一标准后再行正式评阅。试卷评阅应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要加强对主观试题、开放性试题的阅卷质量管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 3.考试结果呈现 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提倡实行等级评价A、B、C、D四个等级。 4.考试结果运用 考试成绩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教研员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 五、考试管理 严格规范各种学科竞赛、考级等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与社会证书和等级认定考试所获得的奖励与证书,可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与升学挂钩。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考试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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