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五中学教师管理制度(更新) | ||||||||||||||||||||||||
2025-05-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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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转变教育观念,发挥教育资源的潜力优势,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学校发展和教师考核、评优、聘任等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数字依据,实现过程化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达到一评多用的目的,形成优上、平让的良性动态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体现管理的客观和公正,推进临沂五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向省、市级名校迈进。 二、考评范围 当年度正式聘任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教职工的任期工作考核,是对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检查,也是对教师一学期工作的综合评价。为落实教职员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学期总分为500分。 第一部分 师德考核(50分) 一、考核办法: 由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采取平时量化积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其中民主评议占40分,平时量化积分为10分。 二、量化标准: (1)、民主评议: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一等16分;二等12分;三等10分;教干评议占60%,一等24分,二等20分,三等16分。 (2)、平时量化:师德学习笔记4分,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思想总结2分,一等2分,二等1分。教育活动(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学校公益活动等),按参加次数,每次1分,最多不超过4分。 (3)、附加分:由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省、市、区级分别加 4、3、2分,校级1分。工、妇、团等表彰降一个级次计分。以上各种表彰计分,必须经公示并同时有学校民主推荐、评议的记录、公布文,取最高分,不累加。主管部门的表彰计入业务工作成绩。 三、有下列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错误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社会治安法规受到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理或处罚的。师德考核计零分。 (2)、争荣誉、争待遇、争职称,不顾大局,因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无理取闹,甚至污辱、谩骂、诬陷伤害有关人员;计较个人得失,无端猜疑他人,妄论他人是非,造成同志不团结或混淆是非,扣10分。借故闹事,损坏他人或公共财物,每项扣30分。 (3)、因教育方式不当,处理学生问题失言失手;教育教学过程中歧视差生;强迫学生离校退学;被学生或家长告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20分。学校视情节给予一定处分。 (4)、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随意购买物品资料;向家长要钱物,托家长办私事;开办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等,每项扣20分。 (5)、在监考或改卷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的。扣20分。 (6)、疏于防范,发生失窃或安全事故的,给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4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岗位责任意识不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或在上级各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扣20分。 (7)、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负责任,造成教学成绩严重下降或班级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扣20分。 (8)、衣着不整,工作日饮酒,扣30分。酒后上课,扣20分。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或手机铃响的,扣10分。在禁烟区内抽烟,扣5分。 (9)、违反师德八条警戒线和教学行为十条警戒线之一者,师德为零分。 (10)、当学校财产、师生人身安全受到非法侵害时,视而不见,或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推脱责任,师德为零分。 (1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或对工作不负责任,扣10分。如属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得好可适当加1-5分。 (1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当学生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挺身而出,受到社会、家长、学生好评的。加20-40分。特殊情况,专项奖励。 3、师德考评由政务处及工会负责实施。 第二部分 考勤考核(100分) 一、目的 为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做到过程与结果结合、签到与抽查结合、监督与自律结合、人本管理与制度建设结合,杜绝自由涣散行为,提高责任意识。 二、实施要求 (一)签到(退): 1、(一)签到(退): 1、教师考勤实行钉钉签到。教师早上在7:50前签到,下午预备铃前半小时签到,中午11:30签退、下午第三节课后45分钟签退,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声明。因工作原因需提前到校时,学校提前通知。 2、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签到(退),为按时到校(离校);签到结束后15分钟内到校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二)抽查: 值班教干负责教职工到校及工作纪律抽查。并将每天的检查情况统计后交办公室。统计、汇总、公布、存档由办公室负责。工作期间教职工要按时到校并在指定办公室办公,严禁串岗。抽查不在岗的教师需在15分钟内及时向值班领导说明事由,过时按旷工一节计。两次抽查不见,按旷工一天计。 (三)活动及会议考勤: 1.学校组织的会议(如校会、教职工例会等)等大型集会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升旗仪式由团委负责考勤,汇总后公示,存档一份,交校长办公室一份。 2.节假日集合或其他应急性活动等特殊活动,按正常工作时间对待,纳入教职工考勤。由办公室考勤统计。 3.重要会议(开学前、放假、报告会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考勤结果记入职工考勤,不予以抵消时间银行。 (四)外出 正常上班时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需钉钉办理外出手续,由半天以内由年级、科室主任批准;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因私外出根据外出时间,办理请假手续,三十分钟内不计考勤。 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老师或因特殊情况短时期(一个月以内)内需早走或晚到的老师,由个人申请,半小时内不计考勤。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声明。 因其他原因需长期(一个月以上)早走或晚到的老师,由个人申请并说明事由,报学校研究。该情况不参与当年度区级及以上荣誉评选,不优先推荐区级及以上讲课比赛或公开课,教师综合考评、职称考核及聘任时按考勤得分的80%计算。 (五)迟到、早退、旷工 1.学生课间十分钟的纪律及安全管理由下一节上课的教师负责。有课教师须提前到教室,课前3分钟铃响后未到教室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1节。下午最后一节课提前放学或离开教室按旷课。 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逾期不归的,其离校期间按旷工处理;不办理请假手续旷工累计超过二周,给予校内纪过处理;旷工超过一个月按考核不合格处理;旷工超过半年,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列入聘任、晋升范围;旷工超过一年报教体局,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办理外出手续外出为早退。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为旷工。 (六)请假 1.事假:教职工提前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说明请假时间、原因和工作移交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学校办公室备案。临时请假需办理相关手续后离校,归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工作移交不清造成工作失误,追究请假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事假半天由处室或年级负责人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一周之内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期限超出学校批准范围的,经个人申请,校长签字同意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教干请假由校长签字批准。 2.病假:请病假半天由处室或年级负责人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一天内由分管校长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病假连续超过五天以上)须出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微机打印的缴款单据。病假连续超过三十天以上(含节假日),考核不列入优秀,不参与优秀评选及教学成绩优秀奖评选。因身体原因长期(半年以上)不能坚持工作,需办理病休手续,按教体局相关规定处理。 3.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手续的,可请婚假1周(含双休日)。教职工子女婚嫁假5天。 4.丧假:属直系亲属,可请假7天(含双休日);一般亲属,可请假3-5天(其中:公婆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3天)。 5.产假:女教师产假为158天(含假期),自办理请假手续之日算起,产假结束应按时回校报到,学校给予工作安排,否则,按事假记;两周后仍不到校,依旷工论。因工作需要,由学校行政指派,提前到校上课的老师,在工作量中适当加分。 哺乳期的女教师在产假期满后按时上班的,可享受半年的每天两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由自己决定并报办公室备案。 怀孕教师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课(工作)的,需办理请假手续,回家休息。凭医院证明按病假,无证明按事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产前一个月可在上完课后回家休息,需提前休息不能坚持上课的,应办请产假手续。 6.教干公出由校长批准;教师公出由分管校长批准;教职工培训、学习、开会一律持相关通知,报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学习或培训须有区教体局相关科室的证明。各种公出均需办理因公外出手续。 7.班主任家访需办理家访手续,并尽量避开周一班主任例会时间,同时要求填写家访记录和家长签字,政务处负责落实。否则按事假记。 8.按上级规定,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或因病假、事假和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度不进行年度考核。 (七)时间银行 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周末加班,由年级处室领导写出证明,期末量化时抵消本学期的事假。参与课后服务及晚自习的教师可使用时间银行积攒的时间抵消本学期的事假或病假,课后服务两节课抵消一节,晚自习一节抵消一节。 (八)其他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3周岁(教育局档案年龄)的教学人员,课时量(不含附加)达10节以上,不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或参加高一级晋档,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申请弹性坐班,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其他因身体原因需要申请弹性坐班的,需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个人写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量化办法 1.迟到超过5次,每次扣0.5分;请事假超过24节,每节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为止。婚、丧、产假除外。 2.每学期病假5天以内不扣分;超出5天,每节扣0.25分;学期累计超出20天,每节扣0.2分。否则,按事假处理,每节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3.旷课1节扣20分;旷课2节扣50分。旷课3节该项不得分。旷工1节扣5分;累计旷工二天该项不得分。 4.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等每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5分。 5.因身体等原因申请弹性坐班的按年终量化、职称评聘时按实际考勤分的80%计算。 第三部分 能力考核(150分) 教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过程、工作量、教师获奖 、特别贡献奖。 一、教学过程考核(70分) (1)备课(20分): 备课包括:个人备课(16分)和集体单元备课(4分) 学校按课程方案要求,列出每学期各学科应授课总时数M和单元集体备课总次数N。 个人备课要求: ①教案个数:每学期学校组织抽查四次,教案个数与规定课时不符,每少一个扣20/M分。 ②教案质量:每学期一次,根据常规要求分8、5、3三个等次计分,其中,项目不全、无学法指导、教案简单、教案不实用、抄袭教案等分别降等次计分。 ③教案书写:根据认真情况,分别计3分、2分、1分。 ④二次备课:教师在集体备课后,对个人备课进行修改、调整,根据认真程度分别计3分、2分、1分。无修改、调整不得分。 ⑤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开学前备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根据质量分别计2、1分。 集体单元备课要求: ①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积极参与讨论,计2分。每旷课一次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集体备课时,由教务处负责考勤、记录。 ②集体备课有效果,能完成集体备课的基本任务,计2分。 ③集体备课每少一次,全组扣20/N分。 (2)、上课(10分): 学校每学期组织教干及骨干教师对全体任课教师听课二次,使用专用评分表。听课记录不记入教师听课次数。 听课结果按10、8、6、4(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计分。 (3)、作业设置与批改(15分): 学校根据区教研室要求,规定各学科最少作业次数N。具体要求为: ①作业次数(5分):每学期组织检查一次,随机抽查10名学生作业。每少1人扣2分,每少一次扣10/N分。 ②批改质量(5分):语文大小作文间周一次,每学期各8篇,大作文精批不少于1/3,有评语,其他略批。其他学科全批全改,有激励性语言。按5、4、2计分。 ③无书面作业学科按全校考试学科作业最低分计入。 ④鼓励有作业的考试学科,设作业错题集。要求有分析,针对性、指导、实用性强。根据整理情况分别加1-5分。 (4)、教师听课(10分,本校教研听课占5分): ①听课人数:教师每学期个人推门听课不少于20人,以教师听课记录为依据。每少一人扣1分。 ②听课质量:查看听课记录本,根据记录项目、有无评课、是否简单了草等,分别按10、8、5、3分计入。弄虚作假该项为零分。 (5)、计划、总结、理论学习、教学反思(10分): 每学期初,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主要学习内容,采取学校集中辅导学习和个人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位教师要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分别计7、6、5分。 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教师每学期初要上交个人教学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后,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学生成绩反馈,及时写出学期工作总结。每项3分。内容详实,有实效,得2分。内容简单得1分。 (6)、教研活动(5分): 各级教研部门及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教研活动,有关教师须按时参加。无缺席,效果好,得5分。由带队领导或教务处负责记录,每缺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区外学科教研,教师回校后二周内不开设公开课汇报、不传达会议精神、无总结材料,扣5分。 二、教师的工作量考核(基础分80分) 教师工作量计算为实际上课工作量和附加(折算)工作量。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暂定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周12节,基础分为80分,周课时量(含附加工作量)每增加一节加2分,每少一节减2分。兼课教干及兼课教辅人员参与教学考评时,工作量以测评成绩,按老师得分的最高分和基础分折算。 附加工作量包括: ①教学附加: 作业:参照教研室规定各科作业数量,对标准任课量,语、数每周加1.5课时,英语、理化每周加1课时,美术每周加0.1课时。有同步的学科每周另加1课时。 备课:周备课个数,每个按0.1课时。 课间活动:体育老师、年级组成员组织学生参加课间活动,根据检查结果,每次0.25课时。 教师上分组实验课:学期分组实验总课时数除以学期实际上课周数。 ②岗位附加:教研组长每周0.5课时、备课组长每周0.3课时、年级组成员每周1课时,班主任按每周6课时*班级考评积分系数计算。 ③阶段性上课:按每学期实际上课周数平均分到各周。 ④辅导附加:语文、英语早自习辅导,学期结束时根据检查次数,每次计1课时(含同时辅导二个班);无早自习辅导任务的班主任早到校,同辅导老师一同检查,每次0.5课时(同为班主任和辅导老师的不重复统计)。课外艺体活动(兴趣小组)有计划、有实施过程记录,并坚持常规性活动,辅导(指导)教师每节次计0.5课时,有效果、有影响,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奖励,每周加1课时。有特色,召开现场会加2课时。兼职实验教师每周加3课时。 ⑤非上班时间,教师外出监考每场次按3课时,外出教研学习每天按6课时(按实际学习天数,不含路上时间)。 ⑥晚自习值班按时间、节数计入工作量。 3、教师获奖加分 ①业务获奖:教师业务获奖包括教学奖、公开课或讲课比赛、案例、课件制作。按省、市、区、校级,分别加4、3、2、1分。其中,课件制作只限一人加分。 ②教科研成果获奖:实验课题均以当年的成果鉴定书(落款时间)为依据加分。通过鉴定的成果,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区级、校级课题负责人分别记4、3、2、1、0.5分。其他成员按相应级别递减一分。只取前三位计分。通过签定的课题降一个级别计分。立项课题不计分。 ③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论文,省(部)级以上计2分、市级1分。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获奖论文,省级以上、市级、区级分别计2、1、0.5分。以上论文只取第一位计分。 ④辅导学生各类竞赛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市级一等1.5分,二、三等1分,区级一、二等1分。该项同一届次不同级别不累加。 体育教师辅导学生参加运动会,获前三名,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获前六名,省级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⑤ 荣誉奖励:由各部门颁发的单项荣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3、2、1分。 以上各种获奖每项只取最高级别,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4、特别贡献奖加分 主持召开现场会,获得有影响的成果、特别突出的成绩,省、市、区主持人分别加10、8、5分,主要参与人员加5、4、3分。 5、教辅人员的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一等,150分;二等,120分;三等,90分。 (1)、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 (2)、学校领导评定占60%。 (3)、兼课教辅人员能力以教务处检查为依据计算,无检查分的按测评分。纳入教学系列考评。 第四部分 成绩考核(200分) 一、教学人员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 1、教学成绩包括期中和期末两部分,其中,期中考试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2、计算方法(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1)、以各校考试人数的95%为基数,计算城北十校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 (2)、计算教师个人成绩时,八、九年级学生人数以平行班级中最少班级人数的95%为基数,最少班级人数低于建籍人数的85%时,按建籍人数的85%计算。七年级以各班建籍人数的95%为基数。计算办法为:个人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减去十校相应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所得三项分之和加上60,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 (二)、成绩量化 1、量化赋分标准为200分。 2、量化办法:同年级教师成绩第一名(若第一、第二名拉差超过20分以第二名为依据,第一名多出的分在第二名基础上根据一、二名的差按比例折算,另外加分。)量化分为200分,最后一名为100分,其他老师按成绩折算计分。 二、教辅人员成绩测评: 成绩考核:一等,90-100分;二等,80-90分;三等,70-80分。最高成绩不超过任课教师的前10%,最低以任课教师平均参考数为基数折算。 兼课教辅人员成绩计算按考试分,并根据考试成绩参与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秀奖的评选,考试成绩不折算。 测评办法: (1)、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 (2)、学校领导评定占60%。 四、结果使用: 教职工综合考评是教师一学期工作的综合评价,是教师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主要依据,为使考核更合理、公平、连续,自2017年2月起,考评积分在五年内连续使用,所占比例分别为:当年按100%,上一年按80%,往上第三年占60%、第四年占40%、第五年占20%。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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