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中学个人备课、集体备课考评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
||||||||||||||||||||||||
|
||||||||||||||||||||||||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石,个备、集备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发挥个人智慧和团队的合力,加强备课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制订本制度。 一、个人备课(40分) 教师需提交每周的个人备课,各校区教务处组织检查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跨校区互查,每学期检查4次,每次10分。共40分,计入教师考评。 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未提交0分。此项得分除0分外雷同的一律按8分赋分。 二、集体备课(40分) 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是集体备课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学期初要制订集体备课计划,明确每个课时的主备人,备课过程中组长要认真组织,负责考勤、根据教师备课实际表现给予一定的量化并做好记录,确保备课实效。 1.包组教干要全程参与指导集体备课并具体负责对过程和效能进行评价:优秀40分,良好30分,一般20分。 2.鼓励包年级副校长、年级主任参加本年级的集体备课并做出评价:优秀40分,良好30分,一般20分。 3.教务处安排人员对集备进行抽查(每学期各备课组至少检查一次)并根据抽查情况予以评价: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 此项得分取1-3得分平均计入。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