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六中学考试管理制度2025 | ||||||||||||||||||||||||
2025-05-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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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六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规范,形成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以考风考纪正教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持续地提高和发展。经研究,学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对各环节进行检查量化,并纳入绩效成绩的考核之中。 一、教师随考 每学期学校在期中(末)组织教师随考,并认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随考成绩不计入绩效成绩,但无故不参加随考者,每次从绩效赋分中扣除5分。 二、考场布置(5分) 1.考前考场布置由班主任负责,要求室内卫生清洁,桌凳摆放整齐,座号张贴规范,并按时间完成。考场布置完后,教导处组织人员检查量化,并记入该月的班级量化成绩之中。 2.考试期间及考试后,考场内的卫生及室内布置由监考教师负责(要求同上),由巡视教干及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量化。 三、监考(10分) 1.全体教师要服从学校监考安排,考试期间除因病、公差外一般不能请假,凡因事请假者每场扣2分。 2.监考教师要按时到达考场,组织学生考试,迟到1次(15分钟以内)扣1分,旷工1次扣10分。 3.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凡有下列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分别予以扣分: (1)在考场内读书看报者每次扣1分。 (2)在考场内接打手机,利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等,每次扣2分。 (3)监考教师说话、聊天,监考不认真的每次扣1分。 (4)无故离开考场者,每次扣1分。 (5)学生作弊,监考教师不及时制止者每次扣1分。 (6)不以信号铃为准,按时收发试卷者每次扣1分。 (7)学生提前交卷,不及时制止者每次扣1分。 (8)装订试卷有漏订、倒订、混订的每次扣1分。 (9)装订不认真,装订线走线不合乎要求的,每场扣1分。 (10)监考教师不及时组织考场纪律、秩序较乱的,每次1分。
四、阅卷(10分) 1.全体教师要服从学校阅卷安排,阅卷期间除因病、公差外一般不予以请假,凡因事请假者每次扣5分。 2.阅卷教师要按时到阅卷地点参加阅卷,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扣10分。 3.阅卷教师要服从阅卷点领导安排,凡与领导顶撞、态度恶劣,造成较坏影响的要酌情扣3—5分。 4.阅卷教师完成自己的任务后,要主动帮助本组教师阅卷,不能提前离开阅卷点,否则每次扣2分。 5.阅卷教师在阅卷中出现以下行为的要分别予以扣分: (1)不按标准阅卷,故意提分或压分者,每次扣2分。 (2)阅卷不认真、试卷有漏批或误批的,每次扣2分。 (3)不按要求在试卷上签名的,每次扣1分。 (4)合计每份试卷总分有误的,酌情扣1—3分。 6.微机统分如有下列行为者,酌情扣1—3分。 (1)统分后未经微机管理员保存、数据丢失的。 (2)考场统混,成绩统漏、统错的。 (3)试卷保管不善,有丢失的。 说明:阅卷工作检查量化的操作办法是: (1)学校派出的带队领导负责对阅卷点的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勤和检查。 (2)根据城北六校阅卷通报情况对阅卷教师进行量化和考核。 五、考试分析与补教补学(5分) 1.阅卷及统分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把试卷发给学生,否则每次扣2分。 2.任课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并做好试卷的讲评,查漏被缺,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每次分析与讲评教师要有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备注: 前勤教学人员严格按本细则执行,后勤教辅及因公出差者不安排监考、阅卷工作,量化时取平均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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