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玉龙湾小学2025年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比制度 | ||||||||||||||||||||||||
2025-06-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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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玉龙湾小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比制度 根据学校改革推进工作计划精神,现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在全校一至六年级各班进行,全体学生均有权参与评选,接受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1.做人好(成人):自理自强,学会执着;有爱心,学会感恩;有责任感,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学会宽容;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2.做事好(成才):遵守规则,学会自律;讲究效率,学习生活有规律;友善合作,愿意分享,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克勤克俭;有健康的兴趣爱好。 3.学习好(成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兴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如计划性、讲效率、讲方法(勤学、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心理状态好);各科成绩优异或学习进步明显。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每班2名) 除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做到热心班级工作,主动为班级、同学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尽职尽责地完成担负的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1.先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奖项的申报。 2.由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3.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并将评选结果向全班公布。 4.各班按规定填写登记审批表,上报政务处,学校予以审批通过。 四、评选要求 1.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体系,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是我校实施养成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班要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把评选的群众性和表彰的先进性、受奖全员性充分结合起来,坚持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2.“三好学生”侧重表扬全面发展,“优秀班干部”还应在班级管理中表现突出,均为学校表彰,要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3.各班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与《学生成长手册》的使用相结合,坚持自评、组评、师评相结合,增加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4.学校成立由政务处、教务处、后勤处、综治办和师生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评选工作。学校将对各班评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程序评选的,一律不予审批,对违反原则的,已经查出,撤销表彰,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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