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五中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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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五中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资源服务,确保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及时、保质保量,规范征订程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征订原则 1.符合教学需求。教辅材料的征订应紧密结合教学计划和教学需求,确保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正规渠道采购。教辅材料应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确保质量可靠、来源合法。 3.学生自愿原则。教辅材料的征订应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三、征订程序 1.教辅资料的选订实行教导处负责制。在校委会指导下,教导处根据省市推荐目录,依据教学需要确定教辅资料,并由学生自愿购买,交分管校长审核。任何科室、教研组、班主任或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含自编)教辅材料。 2.公示与征询:教务处将筛选后的教辅材料清单进行公示,并下发《临沂第五中学教辅材料征订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征询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征订填报:学校管理员及时登录教辅征订平台系统,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做好教材和教辅的征订、统计工作,杜绝多订、漏订,做到人书一致。 四、管理措施 1.建立档案。教务处建立教辅材料征订档案,包括征订清单、征询意见、审批记录等,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监督与检查。教务处需定期对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和分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 3.反馈与改进。教务处定期收集学生和教师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五、违纪违法责任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变征订计划、收受财物或索要回扣、未经授权擅自翻印教辅材料等。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教学需求的变化。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解释的地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说明。
临沂第五中学 202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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