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柳青苑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 ||||||||||||||||||||||||
2023-07-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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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区政府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坚持学校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校根据招生片区划分,招生时优先招收学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5.招生片区: 学校招生片区为:南京路以南,广州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柳青河西路以东。 具体小区为汀香郡、香醍荣府、柳青苑社区、康桥郡、金水河畔、月澜锦城(弹性片区)、清怡居。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三)救济途径。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四)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正伟 副组长:李 浩 成 员:杜元廷 胡春明 杨焕云 高一刚 陈成森 2.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和办公室 工作小组组长:李浩 工作小组副组长:杨焕云 工作小组办公室:张宁 3.具体人员分工 (1)区招生办公室政策解答值班推荐人员: 姜莹莹 按区招生办公室工作需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解答群众问题。 (2)学校技术平台人员:董玉欣 负责报名平台技术维护。 (3)学校政策宣传组:杜元廷 李 婕 张楠楠 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咨询解读工作。 (4)学校咨询接待组:胡春明 史雪玲 柏素美 负责对招生政策的咨询、解答及接待。 (5)学校调查审核组:杨焕云 董玉欣 朱 洁 张 宁 负责对招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审核、材料核验、录取、通知书打印发放等工作。 (6)学校安全保卫组:陈成森 朱 蕾 曹玉良 负责家长到校咨询和工作人员的对接,以及招生工作过程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招生秩序井然有序。 (7)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明德楼三楼政务处,自2023年7月11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值班人员做好家长到校咨询的招生问题解答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周一:杜元廷 13864927279 周二:姜莹莹 13665398130 周三:张楠楠 18306560273 史雪玲 13791568617 周四:胡春明 13792934861 陈成森 13581056567 周五:柏素美 15969954950 招生值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工作日时间致电垂询 招生值班电话:0539-8101276 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政务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 招生工作小组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规划建设,计划有效增加260个学位供给。一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大班额。 (三)规范招生秩序。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学校积极发放《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社区衔接的作用,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督导管理,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临沂柳青苑小学 202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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