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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金雀山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10-09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jqsxx/2022-000001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金雀山小学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3年临沂金雀山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jqsxx/2022-0000016
发布机构: 临沂金雀山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0-09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金雀山街道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联合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服务片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按批次录取,并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同一学区内需要调剂的学生去处。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士华

成 员:张利华 戴圣光 尚静 石磊 乔友松

(二)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戴圣光

成员:李浩诸葛海荣万寿勤文士涛张继伟谭梅张晓宁丁兆峰范海燕吴波孙绍潭顾伟

招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浩任办公室主任,孙绍潭任联络员,工作小组分设四个小组。

1.学校政策宣传组

组长:李浩

成员:孙绍潭 顾伟 范海燕

2.学校咨询接待组

组长:葛祥中

成员:李浩 孙绍潭 范海燕 张继伟 顾伟 吴波

3.学校调查审核组

组长:诸葛海荣

组员:李浩  诸葛海荣 万寿勤 文士涛 张继伟 谭梅

    张晓宁 丁兆峰  范海燕  吴波 孙绍潭 李向荣 张洪森 韩慧 李大波 顾伟

4.学校安全保卫组

组长:文士涛

组员:徐兴国 王震 全体保安

5.入学数据审核组

组长:戴圣光

组员:李浩 张继伟 孙绍潭 顾伟

(三)招生咨询电话

临沂金雀山小学咨询电话:5973310

临沂三里庄小学咨询电话:8312606

临沂普村小学咨询电话:8100911、8113191

三、招生办法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8月1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临沂金雀山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统筹做好全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沂金雀山小学政务处,负责全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二)统筹资源配置。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若有条件可每班不超过45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将区教体局印发的《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发给咨询家长,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

(六)严肃招生纪律。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五、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来兰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及引进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临沂金雀山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政务处(平安路10号),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接受家长电话咨询。

工作日咨询电话:5973310。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临沂金雀山小学

2022年7月25日

附:2023年临沂金雀山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实施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准备

7月25日

至29日

1.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公布《临沂金雀山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3.7月25日到26日,指导六年级学生家长进行平台公测。

招生准备

招生宣传

平台公测

城区信息采集

7月29日8:00至8月4日8:00

1.城区学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开放;

2.指导城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招生

8月4日

至10日

1.汇总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生源信息资源库;

3.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8月11日

至13日

1.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配合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

城区随迁子女招生

8月14日8:00至15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一次申报

8月16日

至17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预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

一次预录取

8月18日8:00至19日20:00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二次申报

8月20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

二次预录取

新生报到

8月下旬

1.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组织新生报到;

3.组织阳光分班。

新生报到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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