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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七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2022-07-24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qzx/2022-000001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七中学  发布日期  2022-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七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dsqzx/2022-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七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7-24

一、招生范围

南至广州路以北、西至沂蒙路以东、东至南京路以南至柳青河、南京路以北至沂河、北至长春路、杏花玉苑

二、招生计划

预计招生18个班、900人。

三、招生条件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2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2)农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条件成熟的学区实行对口直升,可不参与划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有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其法定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初中“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招生工作”第2部分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

四、招生程序

实施

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

准备

7月2日26日

1.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

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划及入学服务平台的升级、优化;

3.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招生平台开放公测,家长提前熟悉报名流程。

招生准备

招生宣传

平台公测

城区

信息

采集

7月29日8:00

8月4日8:00

1.面向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城区学校入学申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8月4日至10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城区

随迁

子女

招生

8月11日至13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预录取常住人

8月14日8:00

15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

城区

随迁

子女

招生

新生

报到

8月16日至17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预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一次预录

8月18日8:00

至19日20:00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

8月20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二次预录

8月下旬

1.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组织新生报到;

3.阳光分班。

新生报到

五、咨询电话:2658802

六、救济途径: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等工作。

2.关注特殊群体。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由学校逐一核实招生范围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可到区特殊学校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申请“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纳入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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