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四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信息 | ||||||||||||||||||||||||
2024-03-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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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片区 银雀山路以南,平安路以北,商城路以东,新华路以西。 二、报名录取 ( 1 ) 报名条件:①年满 6 周岁 (2017年8月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 法定监护人) 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 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 (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 ( 3 ) 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进入“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 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区内学校→ 比对审核报名信息 (或入户考察核实) → 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 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阳光分班。 (4) 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 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 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 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 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 (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 (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 ) 。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 (性质) 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 (含公寓) 、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 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三、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7月15日8:00至7月24日8:00) 监护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兰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 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2.资格审核(7月24日至8月2日) 汇总适龄儿童报名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与审核。根据信息审核需要,组织现场考察核实。 3.录取新生(8月3日至4日) 预录符合条件的报名新生。 4.新生报到(8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四、服务电话 招生工作期间咨询电话:8135705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详细政策与解释,以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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