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李官镇中心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2023-07-05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gzzxxx/2023-000004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李官镇中心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gzzxxx/2023-000004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7-05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现制定《2022年兰山区李官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我镇2022年一年级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登录“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点击进入“2022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连接,进入平台(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录平台)。

3.成立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李官镇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康立军

副组长:张开杰 张栋 李公奎

成 员:刘美京 庞广德 郑广迎 刘云龙

招生工作小组设招生办公室在李官小学政务处,张栋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招生入学工作任务;周胜前负责全镇报名平台管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五个招生组,具体分工如下:

五个招生小组:

中心小学: 刘云龙 周胜前

咨询电话:(05398671021

景扬小学(玫瑰湖小学):刘美京 齐志超

咨询电话:13678692766

沂河苑小学:庞广德 张 芬

咨询电话:13869928884

向阳河小学:郑广迎 缪 彦

咨询电话:18863936119

二、招生办法

(一)李官镇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李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2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李官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李官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李官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李官镇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2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需要提供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无产权证的需提供缴费原始发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和入住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物业费发票)。招生工作人员到购房单位核对原始缴费信息等材料,并入户实际调查入住情况。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2年8月1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2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7 月 27 日 8:00 至 29 日 8: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www.lyls.gov.cn),进入“进入“2022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2)进入信息采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招生平台),认真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

(4)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李官适龄儿童 (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二)申报学校

1.李官镇适龄儿童申报:7 月 27 日 8:00 至 29 日 8:00,李官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登陆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 月 14 日 8:00-8 月 15 日 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3.随迁子女“二次申报”:8 月 18 日 8:00-8 月 19 日 20:00,“一次申报”未被招生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

(三)招生预录取

8 月 11 日-13 日,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李官镇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8 月 16 日-17 日,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一次申报”的随迁子女,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要及时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8 月 20 日,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新生报到

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细咨询。

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沂李官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2年李官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