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启阳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 ||||||||||||||||||||||||
2023-09-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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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兰山区人民政府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及时通过微信、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1.招生条件: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2.招生范围:查看图 3.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按照市区教育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和部分教师骨干为组员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本校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通本校的招生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 (二)规范招生秩序 学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保障教育公平。 (三)做好宣传引导 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对家长咨询的问题认真解释。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临沂启阳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咨询电话:0539-5979233。 四、救济途径 1.残疾学生,能正常入学的,根据情况为学生办理随班就读。 2.对于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根据学生情况,组织专人进行送教上门。 3.其他残疾学生不具备入学条件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鉴定。 4.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下列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发邮件到我校咨询邮箱,学校会及时回复家长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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