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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六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信息
2023-09-19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slzx/2023-00000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信息
索引号: lsqlydsslzx/2023-0000011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9-19

2023年临沂第三十六中学招生说明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一、初中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备注:

1.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2.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若通过部门联网不能确认其亲子关系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3.根据《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4.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5.非社区居民购买的小产权房,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房产中介签署协议无效)、交款收据、交款当月银行流水、物业费、水电费缴费凭证(手机缴费截图)。

2.兰山城区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 12 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

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

备注: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 12 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

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二、注意事项

1.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2.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

3.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4.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6.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7.注意核查外省、外市学生的学籍,防重复入学问题。

三、招生咨询

学校招生办咨询处:办公楼一楼政教处

招生办咨询电话:0539-2069036(政教处) 2069910(传达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周六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附件: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日程表


实施

步骤

日程安排

工 作 任务

备 注

宣传

准备

7月上旬

1.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划及入学服务平台的升级、优化;

3.招生平台开放公测,家长提前熟悉报名流程;

4.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准备

平台公测

招生宣传

村息集农信采

7月13 8:00至15日8:00

1.面向镇 (枣园、半程、李官、义堂、汪沟、方城、沂河新区白沙埠) 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农村适龄儿童、少年 (包括农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农村学校

入学申报

区息集

城信采

7月15日8:00至24日8:00

1.面向城区 (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 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城区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7月24日至8月2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8月3至4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录取

常住人口

区 迁女生

城随子招

8月5日8:00至6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2.申报小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等,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一次申报

8月7日至8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预录取随迁子女;2.招生学校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

一次预录取

8月9日8:00至10日20:00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等,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

8月11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二次预录取

新生

报到

8月中下旬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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