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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明坡小学2023年招生方案
2023-11-3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mpxx/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明坡小学  发布日期  2023-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明坡小学2023年招生方案
索引号: lsqlympxx/2023-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明坡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1-30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学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 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严格按照2023年兰山城区小学招生区划图中的招生学区划分进行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 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登录“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 6 周岁(2017 8 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 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 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 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 2023 8 31 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学校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 6 周岁(2017 8 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 2023 8 1 日前完成办理并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2)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 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 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3)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3.学校招生范围(四至):

东至:柳青河--沭河路     西至:沂蒙路

南至:武汉路             北至:南昌路

)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来兰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及引进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 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 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 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籍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 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中学每班不超过 50 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 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 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 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学校积极转发区教体局招生入学政策的各项宣传。学校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学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干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籍室2023 7 15 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725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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