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七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 ||||||||||||||||||||||||
2023-07-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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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南至广州路以北、西至沂蒙路以东、东至南京路以南至柳青河、南京路以北至沂河、北至长春路、杏花玉苑 二、招生计划: 预计招生20个班、1000人。 三、招生条件: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2)农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条件成熟的学区实行对口直升,可不参与划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有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其法定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初中“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 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职工社保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 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四、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釆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釆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 具体积分办法为: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 3、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入学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兰山城区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相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排序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五、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我校釆集时间为:7月15日8:00—7月24日8:00 2、信息采集流程 (1) 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yls.gov.cn),进入“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入学服务平台”。 (2) 进入信息釆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入学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信息釆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进入信息釆集页面。 (3) 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中小学报名入口中的“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城区随迁子女报名”或“农村中小学报名入口”)。 (4) 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填报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与职能部门联网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 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 户籍信息:①“学生籍贯”根据身份证自动生成,如不符家长可自行订正;②“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③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地址。 (3) 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 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 居住证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 工作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情况以职能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 (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我校申报时间:7月15日8:00-7月24日8:00,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我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招生录取 7月15日-24日新生信息填报 7月25日-27日线上审核 7月28日-30日线下审核 7月31日-8月2日入户走访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学校将通过本公众号及时下发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新生报到时间。 六、咨询电话:2658802 七、救济途径: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等工作。 2.关注特殊群体。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由学校逐一核实招生范围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可到区特殊学校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申请“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纳入学籍管理。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9-2658802(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 本须知解释权归临沂第十七中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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