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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北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22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sbcxx/2024-000001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北城小学  发布日期  2024-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4年临沂北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sbcxx/2024-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北城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8-22

2024年临沂北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长:张淑琴 卢少华

副组长:邵泽海 李增欣

 员:闵   黄永志 葛玉丽  李守海    

王加军   曹庆国 于永生 彭成燕 郝贵芹

王丽丽 于殿臣

(二)工作小组

 长:卢少华

副组长:李增欣

招生工作组:杨     郝贵芹

招生宣传组:     彭成燕 王丽丽

招生保障组:李守海 曹庆国 于永生

招生督查组:黄永志 葛玉丽 于殿臣

招生保卫组:王加军      

)工作职责

招生工作组:负责招生工作方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招生工作。

招生宣传组:负责做好招生工作中的新闻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招生保卫组:负责对报名学生有关信息的核查,负责协助核查学生及其家庭真实户籍信息,查处有关伪造虚假信息的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治安秩序。

招生保障组:负责招生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为招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招生情况,及时调配资源,保障新生所需的相关教育资源。

招生督查组:由督导室牵头,组织党办、工会相关人员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兰山区“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落实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片区内适龄学生人数按照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要求,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予以注册,并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招生办法

(一)学校招生条件

1)报名条件:学校所属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 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

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 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 2024 年 8 月 31 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四、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及性质

根据兰山区招生办公室所划片区,学校范围内的共有15个社区。

1.大产权:香舍里、金信融城、香樟园、理想家、颐高上海街三期、杏坛12号楼及以后;

2.村居社区金颐ABCD区和金桥:

东曲沂、中曲沂、西曲沂、蒋寨、谢宅、七德、前明坡、中王庄、郭庄、潦沟、桥坊;

3.小产权:东方家园、鲁邦华府、金颐家园、金润花园、杏坛1-11号楼。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二)统筹资源配置。学校2024年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 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学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一年级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

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

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

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五)做好宣传引导。区教体局印发《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

知》,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7056389。

七、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

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

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八、招生流程及进度安排

(一)招生日程安排

实施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城区
信息
采集

7月23日8:00至28日12:00

1.面向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城区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7月29日
8月2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8月3至6日

1. 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录取
常住人口

新生
报到

8月中下旬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新生报到






(二)信息比对

1.户籍、住宅、居住证、社保、纳税等信息,均由大数据联网比对,学校可在招生管理平台使用比对结果。

2.对于“未备案住宅”“集体产权住宅”“未实际交付使用住宅”等,协调建设单位、镇街道(经开区)、村居社区提供签字盖章的摸底信息表,并组成考核组予以走访、入户核实。管理平台中的 2020 年“集体产权”资源库仅供参考。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通过生效法律文书获得的房屋产权、通过生效法律文书获得的监护权等信息无法通过网络比对核实,联系家长收取相关原件,核实证件的真伪性,并留存复印件。

4.线下审核。不能通过网络大数据审核的房产类型,学校组织线下进行提交材料审核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查其真实性,杜绝一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现象发生。

(三)报名审核

1.流程:【数据审核】→【报名确认】→【常住人口录

取】

   2.【数据审核】(7 月 29 日-8 月 2 日),审核结果有『审

核通过』『驳回修改』『审核不通过』等三种状态:

1)“驳回修改”,入学信息有误,需退回修改。后台审核发现明显信息错误或部门比对显示信息错误的,在右侧“审核情况”勾选相应内容,使用短信(需点“发送短信”按钮)向家长说明错误原因并“驳回修改”。此状态下家长修正信息后可再次提交。

2)“审核通过”,经学校多方查证,入学信息均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符合招生政策,在右侧“审核情况”勾选相应内容后,可予以“审核通过”,并使用短信告知家长审核结果。

3)“审核不通过”,入学信息不符合兰山区招生政策,不具备在兰山区入学条件。经与家长沟通后,家长无法提供符合兰山区招生政策的入学材料,可予以“审核不通过”。此状态点击后,家长不可修改,不可再次提交,故需谨慎使用。

3.【报名确认】学校在审核以后,由另一名招生分管领导对审核数据进行确认。

4.【常住人口录取】(8 月 3 日-6 日)学校进入【手动录取】菜单,在已经【报名确认】的学生名单中,录取学生。

(四)发放通知书、新生报到

学校根据工作安排于 8 月中下旬,打印及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安排新生报到。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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