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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二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7-05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ezx/2024-000004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二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二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dsezx/2024-0000043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二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7-05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二、招生办法

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我校新生招收办法为:

1.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 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2.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 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生,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 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生,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三、招生范围

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四、招生步骤

1.报名时间。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15日8:00-7月24日 8:00,兰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7月25日-8月2日,汇总信息,比对审核。

2.招生录取。8月3日-8月4日,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8月中下旬,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根据学生网上提交的信息,和各部门反馈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今年不再现场交材料确认,如提交信息和相关部门反馈信息不一致,学校通知家长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报到。学生家长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查找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并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进报名登记。

五、招生咨询

1.临沂十二中初中(本部校区和育新校区)招生办公室:

本部校区朝夏楼二楼学籍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8023625

2.临沂十二中育新校区小学招生办公室:

育新校区育德楼一楼(P108室)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8330387

3.临沂十二中冠山路校区九年一贯制招生办公室:

冠山路校区仁德楼三楼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2060067

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六、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3.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学校根据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救济途径

1.残疾学生,能正常入学的,根据情况为学生办理随班就读。

2.对于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根据学生情况。组织专人进行送教上门。

3.其他残疾学生不具备入学条件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鉴定。

4.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下列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发邮件到我校咨询邮箱,学校会及时回复家长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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