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山区临沂柳青苑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2024-06-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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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兰山区临沂柳青苑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区政府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坚持学校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校根据招生片区划分,招生时优先招收学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4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5.招生片区: 学校招生片区为:南京路以南,广州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柳青河西路以东,月澜锦城(弹性片区)。 具体小区为汀香郡、香醍荣府、柳青苑社区、康桥郡、金水河畔、月澜锦城(弹性片区)、清怡居。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三)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四)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正伟 副组长:李浩 成员:朱洁胡春明陈成森 2.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和办公室 工作小组组长:李浩 工作小组副组长:朱洁 工作小组办公室:张宁 3.具体人员分工 (1)区招生办公室政策解答值班推荐人员:姜莹莹 按区招生办公室工作需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解答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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