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盾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 ||||||||||||||||||||||||||||||||||||||||
2024-08-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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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区一体、 以区为主、属 地管理” 的工作思路, 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 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 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 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 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爱山东” APP,进入 “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予以注册,并填报 入学报名信息。 区教体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和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 )报名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 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 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 )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 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信息 )。 (3 )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 “爱山东”APP ,注 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 →依次进入 “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 “临沂市” “兰山区” → 点击 “确认、去 报名” →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 →入学信息填报 → 常住人 口申报学 区内学校 →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 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 →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 → 学校打印 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 → 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免 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 按照 “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 同 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 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 自有住宅购 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 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 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 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 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 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4 年 8 月 31 日 )。产权人为共有 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 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 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 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 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 由学区招生管 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 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 )报名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 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 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 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 )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 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 法 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 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 )缴纳 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 由人社部门核对审 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 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 由税务部门核对 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 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 )工作流程: 手机(平板电脑)下载 “ 爱山东”APP, 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 )实名用户认证 →依次进入 “教育专 区” “ 义务教育招生专区” “ 临沂市” “ 兰山区” → 点击 “确 认、去报名” →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 →入学信息填报 → 大数据 联网比对计算随迁子女积分 → 学校审核 、 录取常住人 口子女 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 → 符合条件的随迁 子女家长根据积分,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比对审查报 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预 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 口 → 统筹学位 → 未被预录取 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比对审查报名信息, 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 → 录取新生 → 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 → 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 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 以有效期内居住证 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 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 下同)月数之和积分。 ②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计算有效期内 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 报时间。 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 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 办理居住证的, 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二)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 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 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 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 “零拒绝” “全覆盖” 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 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 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 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 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 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三)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 号)规定, 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 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 请 → 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 转入学校向区 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 → 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 → 学校 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 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镇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 内有空余学位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 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务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话可按照每班不超过 45 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区里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学校充分发挥报纸和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政务处,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咨询电话:2196336。 附件: 1.2024年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3.2024年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4年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组 长:高排吉 副组长:朱孟起贺方秀 王兆同 成 员: 姚宗宣 张秀娟 罗真 王丽丽 王英剑 张美娟 范尊鹏 石运至 杨临临 马振 孟凡羽 附件2: 2024 年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临沂金盾小学招生工作小组,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组 长:高排吉 副组长:贺方秀 成 员: 姚宗宣 石运至 杨临临 张秀娟 罗真 王丽丽 王英剑 张美娟 范尊鹏 郑广田 王蕾 王 燕 麻洪苗 刘 艳 李晓明 翟燕祥 张煜 郑晓丽 郑彦华 王利芹 杨清君 郭佳雨 李敏 王凤睿 赵丽平 徐婧一
附件 3 2024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各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参照此日程自主安排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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