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沂第十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2024-07-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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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第十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临沂第十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明贵 成员:徐 涛 高金玉 曲保村 石运波 王海军
2. 临沂第十中学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石运波 副组长:李玉莲 张国君 成 员:王自强 王 晓 葛淑梅 庞玉文 史 男 高洪宇 吴玉龙 孙士坤 周长远 李启万 葛立茜 邢雨嘉 曹守用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临沂第十中学成才路校区政务处,石运波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招生入学工作,张国君负责报名平台管理工作。自2024年7月21日开始,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8290970(桃园路)、0539-2025868(成才路)。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4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4年7月26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大数据联网比对计算随迁子女积分→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根据积分,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二)初中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招生工作”的第1部分第(4)条执行。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招生工作”第2部分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23日8:00-7月28日12: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 (2)进入信息采集:认真阅读“新生入学报名流程”,点击进入小学/初中报名平台,点击“我的报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中小学报名入口中的“常住人口子女报名”“随迁子女报名”)。 (4)填报相关信息:依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填报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为方便监护人填报信息,报名平台启用大数据辅助回填功能,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大数据回填信息或手动填写信息。监护人务必认真校对填写(回填)的信息,如无数据或数据有误可进行修改。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与职能部门联网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籍明细地址”,核对地址是否正确;②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地址所在小区(村居)。 (3)房产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房产类型,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所在小区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工作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情况以职能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 (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23日8:00-7月28日12:00,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月7日8:00-8月8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二次申报”:8月10日8:00-8月11日20:00,“一次申报”未被招生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城区初中学校。注意事项: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招生录取 8月3日-6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9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一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要及时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8月12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沂第十中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4年临沂第十中学招生工作使用。 临沂第十中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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