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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明坡小学2024 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12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mpxx/2024-000002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明坡小学  发布日期  2024-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明坡小学2024 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mpxx/2024-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明坡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9-12

 


临沂明坡小学

2024 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 “市区一体、 以区为主、属 地管理” 的工作思路,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 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严格按照《2024年兰山城区小学招生区划图》中的招生学区划分进行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爱山东”APP,进入 “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予以注册,并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区教体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 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 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 “爱山东”APP ,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 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 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 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 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

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

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

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

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

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4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 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 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 由学区招生管 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 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 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 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 爱山东”APP

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 →依次进入 “教育专”“ 义务教育招生专区”“ 临沂市”“ 兰山区  点击 “确认、去报名 →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 →入学信息填报  大数据联网比对计算随迁子女积分  学校审核 、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根据积分,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预 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统筹学位  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 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 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 ②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 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二)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 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三)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 2018〕3 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 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 转入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 → 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 → 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镇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籍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 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中学每班不超过 50 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学校积极转发区教体局招生入学政策的各项宣传。学校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学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干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接待室,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7251195。

附件:

1.2024 临沂明坡小学招生审核工作推进工作计划

2.2024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学区划分表

3.2024 临沂明坡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1

 

临沂明坡小学

2024年招生审核工作推进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

  长:孙桂卿

副组长    王青龙  刘国永

 士国      周宝秀  王辉德  张勇  郑自辉 鲁成涛 范剑秋    

工作小组

组长:王青龙

一组 成员:周宝秀  郑自辉

二组 成员:王士国  刘瑶

三组 成员:王辉德  范剑秋

问题解答: 诸葛文辉 

后勤保障:刘国永

备注:各小组自备手提电脑

备用人员: 张勇 鲁成涛 丁媛

2024年招生工作政策解读和承诺书签订:7月22日

网上审核时间7月30日--31日

录取确认时间:8月3日—8月4日

职责完成临沂明坡小学招生网上审核比对。凡属部门比对审核的信息,如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等,无需要求家长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中小学招生管理平台”反馈的大数据信息,予以审核。

、现场审核:

时间:8182

地点多媒体教室(集合)、阅览室(审核)

  员:一组 周宝秀 郑自辉

二组 王士国 刘瑶

三组 王辉德 范剑秋

问题解答:诸葛文辉

多媒体组织:鲁成涛 诸葛文辉 

安保工作:张勇 保安

后勤保障:刘国永

网上审核的部分监护人不明确、房产归属不确定等提供的法律文书的入学儿童需收取材料现场审核,留取复印件,平台通过每组两人协作完成收验材料(原件+复印件)--收材料(复印件)--登记,集中在接待室完成网上确认。登记表签字交校长室,复印材料交学籍室。

、入调查

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时间待定。

  :孙桂卿

副组长:郑兵 刘国永

  员:一组王辉德  张勇二组王士国 鲁成涛

对于“未备案住宅”、“集体产权住宅”、“未实际交付使用住宅”等,予以走访、入户核实。(明坡社区、云景御府)

五、线下补报

时间8月12日

地点:接待室

补录人员周宝秀 郑自辉 诸葛文辉

职责对错过平台报名时间,或有特殊情况无法网报的常住居民子女,可在家长咨询时,告知其于8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校审核,符合招生条件并属于招生范围的,可予以线下补报。

打印通知书

时间8月26周一(暂定)

分工王士国  郑自辉  诸葛文辉

领取通知书

时间8月27周二

人员周宝秀 郑自辉 王士国 刘瑶  张勇 范剑秋 丁媛 鲁成涛

通知书领取方案:周宝秀

校服发放:刘国永 王辉德、总务人员、教师志愿者

安保秩序:张勇、保安

后勤保障:刘国永

、阳光分班

时间8月30日  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

新生报到

时间:8月31日

政务处负责方案和组织实施

                                临沂明坡小学

                                2024年7月20日

 

 

 

 

 

 

 

 

 

 

附件 2

 

2024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学区划分表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金雀山学区

金雀山小学

兰山区平安路 10 

0539-5973308

银雀山学区

银雀山小学

兰山区红旗路 129 

0539-8201917

兰山学区

兰山小学

兰山区王庄路 66 

0539-8031312

育才学区

育才小学

兰山区临西九路与育才路交汇处东 100 米路北

0539-8411113

柳青学区

北城小学

兰山区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处西 100 

0539-7056389

义堂学区

义堂小学

兰山区义堂镇和谐路与中央大街交汇处

0539-8565001

朱保学区

朱保小学

兰山区义堂镇东楼村 504 

0539-2020178

半程学区

半程小学

兰山区半程镇驻地

0539-2658798

枣园学区

枣园小学

兰山区蒙山北路与永安路交汇西 200 米路北

0539-2912770

方城学区

方城小学

兰山区方城镇驻地东方城村

0539-5712765

新桥学区

新桥小学

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 920 

0539-5771210

汪沟学区

汪沟小学

兰山区汪沟镇驻地

15910178529

李官学区

李官小学

兰山区李官镇驻地

15953977119

经济开发区学区

涑河实验学校

兰山区圣亚路与珠峰路交汇往西 200 米路南

0539-2059007

 

白沙埠学区

 

白沙埠中小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贾村(孝河五路与文化路交 汇处西 50 米路北)

 

0539-7302837

 


附件3:

2024临沂明坡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实施

步骤

日程安排

   

  

 

宣传

准备

 

7 月中旬

1.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划及入学服务平台的升级、优化;

3.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 方案》;

4.招生平台开放公测,家长提前熟悉报名流程。

招生准备 平台公测 招生宣传

农村

信息

采集

7 22 8:00 23 8:00

1.面向镇(枣园、半程、李官、义堂、汪沟、方城、沂河新区白沙埠)开放入 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农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登录平台注册填 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农村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

信息

采集

 

 

7 23 8:00 28 12:00

1.面向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开放 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登录平台注册填 报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流动人口随 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 报志愿学校。

 

 

城区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7 29  8 2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 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8 3 6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录取 常住人口

 

 

 

 

 

城区

随迁

子女

招生

 

8 7 8:00 8 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小学的,登录平台选择 志愿学校;申报初中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可 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等,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一次申报

 

8 9 

1.招生学校按积分预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  一次预录取

8 10 8:00 11 20:00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 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等,自愿 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二次申报

8 12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 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  二次预录取

新生

报到

8 月中下旬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新生报到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各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参照此日程自主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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