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五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 ||||||||||||||||||||||||
2023-11-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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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五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教体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干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生外出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做好校门口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制度,对外来人员加强管理和管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要求,逢进必扫、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行程码、身份证、实名登记,中高风险来的人员严禁入校,劝其离开,师生入校后校园进行封闭管理,做好师生因事假、病假出入的规范程序管理和规定,为师生保驾护航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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