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小学安全事故上报方案 | ||||||||||||||||||||||||
2023-10-01 点击数: | ||||||||||||||||||||||||
|
||||||||||||||||||||||||
|
||||||||||||||||||||||||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控,特制定《临沂金盾小学安全事故上报方案》。希望每位教师必须按本制度所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漏报。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上报范围 全校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校舍倒塌、校内火灾、学校基建、学校校内外教学和集体活动、食物中毒、卫生防疫、师生死亡、重大自然灾害等所发生的各类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二、上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最先到达现场的教干或者教师为第一首问责任人,在基本核实情况后,应当即报告校长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展开救护工作。 上报学校电话:(校长室) 2197811 (综治办) 2196339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安全事件后,立即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并在12小时内(重特大事故6小时内)书面上报,事故处理完毕后填表上报。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电话: 安全办公室 8198032 教育局基教科8184032 局办公室 8185212 节假日值班电话8185212 三、上报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发生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抢救和处理情况等。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