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盾小学车辆管理制度 | ||||||||||||||||||||||||
2023-10-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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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2、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要下车推行。 3、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大门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严禁车辆穿过学生队伍。 4、学校规定电动车、三轮车一律放在伙房院内,先来的靠里停放,严禁在教室内或者将教室内电源扯出给电动车充电。机动车要有序停放,间隔空间合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不在主干道上停车。 5、学校主张家近的步行上班,3公里以内的不开车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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