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盾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 ||||||||||||||||||||||||
2023-10-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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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期对学校教职工和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师、学生做到“三知:知火防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每个学期由综治办组织对师生、保安、伙房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三、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由综治办每学期组织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五、综治办联合后勤处会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六、每年“11.9”消防宣传日,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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